據@新華社微博消息,在12月13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10日,英國高等法院裁定,允許美國引渡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阿桑奇遭到美方指控,包括17項間諜罪名和1項不當使用電腦罪名。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説,有媒體評論指出,阿桑奇案充分暴露了美國在“新聞和言論自由”問題上的雙重標準。“看來,任何人都可以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唯獨不能有批評、揭露美國犯下的罪行和劣跡的自由。否則就會像阿桑奇那樣身陷囹圄。”他説,當美國再次大聲疾呼要維護“新聞和言論自由”時,人們會聯想到阿桑奇的命運。
編輯 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