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福克斯新聞報道,美國肯塔基州黑人小夥愛德華茲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一段持槍視頻,聲稱如果有人付給他3萬美元,他將現場直播射殺一名路易斯維爾的警察。警察發現這個視頻之後,立刻展開調查,鎖定目標之後,突襲了愛德華茲的家。
警察進入愛德華茲的家後,他正在睡覺,旁邊還有一名幼童,疑似是他的孩子,身旁還有一把半自動手槍,警察當場就將愛德華茲逮捕了。至於主人在家睡覺,警察是怎麼進去的,並沒有人提。而指控愛德華茲的罪名,也很有意思——持有槍支罪。
在外界的印象中,美國人都可以持槍,但是愛德華茲卻因為持槍而被指控,並且這還是一個重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話,等待愛德華茲的將是10年的牢獄生涯。這就是美式自由,説了不該説的話,扣上一頂帽子就能丟監獄裏。
在美國,類似愛德華茲這樣的人還有很多,近期頻頻發生警察遭槍擊的事件,就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他們認為正義不是等來的,光是抗議根本沒有用,從5月底抗議到了10月,警察依然在殺人,並且殺了人之後也不用負責,甚至連工作都不會受到影響。他們可以繼續上班,繼續跟抗議者對峙,如果有機會,他們不介意繼續開槍殺人,反正不用負責。
既然抗議起不到任何作用,那就只能血債血償,一方面是為了報仇,另一方面則是向警察發出警告,美國的規定可以幫警察開罪,但是黑人手裏的槍卻可以讓警察遭到懲罰。當越來越多的警察被打死之後,警察再要開槍殺人的時候,自然就會考慮一下後果。越來越多的黑人都出現了這樣的想法,部分人已經付諸實際行動,接下來必將更加混亂。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的問題已經根深蒂固,近年來,平均每年都有大約1100人死於暴力執法。這一次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是多年以來積壓的怨念的大爆發,美國人實在是忍不住了,再加上新冠疫情期間的憋屈,怒火被徹底點燃。
實際上,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對警察要求更嚴格一些就行了,但是美國偏不,美國對警察非常寬容,根據數據顯示,美國警察執法過程中殺人之後,99%的情況下都可以免於起訴,正是因為於此,所以警察能殺人就殺人,把人殺了一了百了,多省事。
只要警察在殺人之後給出合理的解釋,自己就能脱罪。什麼是合理的解釋呢?證明自己在某一個時刻認為自己或同事的生命受到了威脅就行。比如説,懷疑對方有槍,懷疑對方逃跑是為了尋找兇器等等,這都是合理的解釋。
之前曾有一段美國警察執法的視頻曝光,一堆大漢舉着槍從車上跳下來,追逐一個瘦小的嫌疑人,嫌疑人剛跑了沒兩步,警察直接就開槍將其擊斃。事情是在路上發生的,警察離嫌疑人也就幾米遠,對方手裏也沒有武器,威脅不到警察,但是警察懶得追了,直接打死,事後也不用承擔責任。既然美國執意護着警察,那美國人就只好自己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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