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四川日報
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規,還有一批與住在四川的你我息息相關。《四川省傳統村落保護條例》為防範四川傳統村落遭到破壞、無序開發,避免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文化遺憾”,該條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護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傳統村落資源的普查登記,全面掌握傳統村落資源的類型、數量、分佈、保護現狀的基本情況,建立完善全省傳統村落保護髮展的基礎檔案信息。
《保護條例》明確按規定統籌整合各類資金用於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對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予以扶持,對傳統技藝傳承給予補助;在基礎設施、發展用地、村民收益等方面優先保障;支持發展傳統村落集體經濟,扶持鄉村旅遊,鼓勵開展文創展示及傳統文化活動;針對破壞傳統建築及其風貌的行為設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四川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辦法》
為確保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辦法》明確,3月1日起,在四川省使用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當達標排放,不得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在用機動車應當按照國家或者地方的有關規定,由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定期對其進行排放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駛。《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該條例3月1日起在成都正式施行。如果沒有按《條例》規定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將受到處罰——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並完成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社會服務活動,經城市管理部門核准,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