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罷韓案週六投票,警方預計出動七千四百多名警力維持秩序。高雄及橋頭地檢署昨天表示,若有擾亂、妨害投票等行為一定法辦,民眾若感受壓力即可報案。
對於挺韓方可能到投開票所外錄影監票,雄檢及橋檢襄閲主任檢察官曾靖雅、王柏敦昨天聯合記者會指出,在投票所外刻意對選民拍照、攝影,若構成“刑法”一四七條妨害投票,可處兩年以下徒刑。
檢方指出,投票所四周30米內涉擾亂投票秩序,可適用“選罷法”、“刑法”查辦。在投票所四周40米外,若叫囂、辱罵、監控、恐嚇等不法行為影響投票順暢或妨害民眾行使投票權,可依刑法嚴辦。
此外,目前部分民眾尚未接獲投票通知單,高雄市選委會3日表示,可申請補發或上官網查詢投票所地點,當天帶身份證及印章即可投票,若沒印章簽名或蓋手印也可以。
綜合台媒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