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死後,欠銀行幾十萬,也沒有遺產,子女有義務還貸款嗎?
有句話叫做:父債子償,天經地義。又有一句話叫做:人死賬消。如果如題中所言,男子死後,銀行欠款幾十萬,沒有遺產留給子女,子女有沒有義務幫他償還貸款呢?其實,這也需要分情況來分析:子女未繼承父親的遺產,卻承擔了該筆債務的連帶擔保責任因為法律規定,欠款人死後,無遺產留給繼承人或者其繼承人放棄繼承其遺產的權利,對於被繼承人生前留下的債務,是不需要有清償義務的。但是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向銀行申請的這筆貸款,繼承人簽署了相關擔保合同,作為了該筆貸款的擔保人,無論繼承人是否選擇放棄遺產,同樣有清償貸款的義務。如果繼承人既沒有對該筆貸款擔保,也未選擇繼承父親的遺產,如果自願償還,那就有義務替父輩償清所有債務。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但是遺產價值小於債務價值比如父親欠銀行30萬元,死後遺產價值僅有20萬,遺產價值償還債務後,仍有10萬元缺口,子女可以選擇以遺產的實際價值20萬為限償還貸款,剩餘10萬沒有償還義務。但是如果遺產價值超過了欠債的總和,那就需要繼承人先行償清債務,才可以進行遺產的分割。其他情況如果父親的借款是用於改善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就不能認為這筆幾十萬的貸款是父親的個人債務,即使沒有留下遺產,同樣需要所有家庭成員共同償還的;而如果是因為子女未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迫使父親舉債,父親去時候,子女同樣需要償清父親的債務。綜合上述分析來看,父債子償並不是所有情況都能成立的,同樣也不會人死賬消。不同的情況,不同的處理方式,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21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