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幾大亂港分子隨即雞飛狗跳四處逃竄,有亂港組織同日也宣佈解散。有香港政界人士認為,解散組織是處於對國安立法的畏懼,震懾效果已經顯現,但同時要提防香港境外的“港獨”分子,絕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綜合大公網等媒體1日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周庭及敖卓軒30日分別在社交媒體臉書宣佈退出“香港眾志”。黃之鋒表示辭任“香港眾志”秘書長及退出該組織,並聲稱會以個人身份繼續從事活動。羅冠聰也聲稱退出,“香港眾志”隨後也宣佈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就在同時,多個“港獨”組織也宣佈解散或停止運作,但部分同時揚言以海外分部繼續組織運作,包括“香港民族陣線”“本土民主前線”,以及在學界宣揚“港獨”的“學生動源”和“學生獨立聯盟”等。另外,曾多次到外地唱衰香港的香港城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邵嵐,也在社交媒體宣佈退出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聲稱未來將以個人身份繼續活動。
對於多個組織表面上宣佈解散,但公然表示在外地繼續推動“港獨”工作,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表示,亂港組織解散反映出他們對香港國安法的效力和法律權威產生了畏懼,同時認為他們已違法,可能受到嚴厲制裁。
全國青聯副主席施榮忻表示,國安法對“港獨”分子能產生震懾效果,多名亂港分子紛紛割席(劃清界限),充分證明了他們講一套做一套的偽善把戲,也充分證明了國安立法的必須性和迫切性,對“港獨”分子產生強大的阻嚇力。
另外,大批網民關注“香港眾志”等組織解散後如何處理過去收到的款項,懷疑他們夾帶私逃,故要求他們儘快交代所得金錢的去向。
港區國安法生效在即,“港獨”組織接連解散,亂港分子也聞風喪膽,但在這股解散潮中,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還在死撐。
值得一提的是,黎智英目前已官司纏身,禁止離開香港,而他的美國得力助手馬克·西蒙,已逃至台灣。
30日,在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一篇相關報道中,黎智英又大放厥詞,污衊港區國安法將會“取代”香港法律的同時,還在繼續煽動暴徒進行所謂的“抗爭”。
他宣稱,港區國安法讓許多參與“民主運動”的人士感到害怕,不是離開,就是移民,想要回避,因此這場“民主運動”需要“調整策略”。
儘管黎智英還在死撐,但30日已有不少亂港分子宣佈退出自己所在組織。30日上午,在亂港分子羅冠聰、黃之鋒及周庭宣佈退出後,“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下午通過社交媒體發文稱,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而“香港民族陣線”和“學生動源”也都宣佈即日起解散香港地區的活動,但這兩個組織都宣稱,其活動或事務都由海外分部接手。
另外,香港城市大學學生、“反中亂港代言人” 邵嵐,30日下午也在臉書上宣佈退出所謂“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
至於黎智英本人,目前已官司纏身。據“東網”介紹,現年72歲的黎智英共牽涉5宗案件及7項控罪,其中包括“刑事恐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他曾三次申請保釋,但都被拒。
其美國得力助手馬克·西蒙,倒是已先行前往台灣。29日,他在接受電台節目採訪時聲稱其人目前已到台灣。被問及是否擔心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會被拘捕,他辯稱自己在台灣及美國都有業務,每年只會有5個月在香港逗留,其餘時間會在台灣。他在香港有住宅,而台灣也有物業。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30日晚發表聲明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實施,這是“一國兩制”方針在香港實踐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好事、喜事,外交部駐港公署對此堅決擁護和支持。
聲明指出,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是維護香港長治久安與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彰顯了中央政府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堅定決心。
聲明強調,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最突出的風險點,法律規管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懲治的是極少數犯罪分子。立法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符合國際通例和法治原則,充分尊重特區的高度自治,充分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順應民心民意,符合香港實際,受到香港社會絕大多數市民和國際社會正義力量的歡迎。有香港國安法託底,香港必將更加繁榮穩定,“一國兩制”必將行穩致遠,廣大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都將從中受益。
聲明重申,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決心,任何干擾和阻撓該法實施的企圖都將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國際社會應該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發揮建設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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