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佈2021眼鏡質量抽查報告 不合格率6.4%

人民網北京2月9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瞭解到,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2021年眼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就抽查情況進行了公示。

據介紹,本次抽查了702家企業生產的702批次產品,涉及老視成鏡、太陽鏡、眼鏡鏡片、眼鏡架等4種眼鏡產品。抽樣檢驗過程中發現1批次太陽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702家企業生產的702批次產品進行了檢驗,發現4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4%。

老花鏡不合格發現率為6.6%

據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抽查結果顯示,老視成鏡也就是俗稱的“老花鏡”不合格發現率為6.6%。本次抽查了5個省(市)91家企業生產的91批次產品,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6.6%。該產品近3次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6.0%、13.2%、6.6%。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產品加工工藝不成熟,裝配人員技術水平偏低,企業質量控制鬆懈,缺少必要的出廠檢驗。

據介紹,本次重點抽查了浙江省、江蘇省等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了37批次、35批次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3.5%、2.9%。

眼鏡鏡片不合格發現率為8.0%

據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抽檢結果顯示,在眼鏡鏡片產品方面,本次抽查了8個省(市)174家企業生產的174批次產品,發現1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8.0%。該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2.1%、10.3%、8.0%。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產品標準不瞭解或出廠檢驗不到位,錯誤標註產品參數,為節省鏡片鍍膜成本使用劣質材料或廉價工藝。

據介紹,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等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了86批次、48批次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2.8%、6.3%。

眼鏡架不合格發現率為2.6%

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抽查結果顯示,在眼鏡架產品方面,本次抽查了7個省(市)228家企業生產的228批次產品,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2.6%。該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6.3%、2.8%、2.6%。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所用的焊接材料質量較差或者焊接工藝不過關,使用的原材料容易腐蝕或變色。

據介紹,本次重點抽查了江蘇省、浙江省等2個產業集聚區的生產企業,分別抽查了127批次、69批次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3.1%、2.9%。

太陽鏡不合格發現率為9.1%

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抽查結果顯示,在太陽鏡產品方面,本次抽查為流通領域抽樣,抽查了8個省(市)209家企業生產的209批次產品,其中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檢驗的209家企業的209批次產品中,發現1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9.1%。該產品近3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10.0%、10.2%、9.1%。

經技術機構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選用的原材料質量不佳,對採購的鏡片質量控制不嚴,製造工藝精度不夠,產品達不到設計需要和標準要求。

據介紹,本次抽查主要涉及產業集聚區浙江省、廣東省、福建省的生產企業,抽查了78批次產地為浙江省的產品,檢出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1.5%;抽查了42批次產地為廣東省的產品,檢出2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4.8%;抽查了35批次產地為福建省的產品,檢出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8.6%。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抽查結果處理,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銷售企業停止銷售同一產品,全面清理、依法處置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並明確整改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

同時,還要開展質量專項治理。針對浙江省的老視成鏡、太陽鏡,江蘇省的眼鏡鏡片產品,相應省份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產業集聚區質量專項整治,加大轄區內重點企業監督檢查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保持質量監管高壓態勢,嚴肅處理質量違法行為,着力提升質量水平。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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