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權益保障有温度還要有力度

評論員觀察

日前,遼寧出台辦法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將“兩癌”(宮頸癌、乳腺癌)篩查、產後抑鬱關愛、性騷擾預防納入其中,受到了廣泛關注。

此消息一出,除了收穫點贊之外,也傳來一些擔憂的聲音,表示女性就業或許將更難了。而回顧以往經驗,每逢有地方出台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條例,就有部分用人單位明裏暗裏流露出女職工成本高企、不願招的小情緒。筆者就此採訪了幾位女職工,她們中有互聯網公司職員、媒體編輯和家政阿姨。除了對“兩癌”篩查,她們認為是福利之外,對於產後抑鬱關愛、性騷擾預防納入,她們更多是提出擔憂:“今天我跟老闆説我產後抑鬱了,明天就有同事來接手我的核心客户”“舉報性騷擾的人,有時反而比施暴者更容易受到道德審判”。

女職工權益保障有待加強,成為有些人的共識。一部分原因在於,規章本身在現實中可操作性受限,而且可能給女職工的一些自身權利和合法權益帶來現實隱患。其實,上述女職工的權益保障在已經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中均有提及,反而是各地治理中如何落地成為更加細化的、有力的法治支撐,才是更緊迫待答的命題。

怎樣才能用實頂層設計,避免女職工權益變成“紙上福利”?以產後抑鬱為例,產後最深的孤獨感來自於身邊的人無視:“不就是生個孩子嗎,人人都是這麼過來的,你怎麼這麼矯情?”從法律發揮效能的層面,它要更具可操作性,以此帶動社會意識的改變。比如探討用人單位是否有義務為達到生育年齡的女職工按比例配套產後心理疏導。

從法律層面糾正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對社會具有引導和威懾作用,而唯有女職工權益保障法律體系自上而下落地有力,才能更高效地從社會關愛的層面,引導醫療機構、心理服務機構乃至社區等提前做好疏導,科普產後抑鬱並非“矯情”“無理取鬧”,趕走產後抑鬱也並不是讓人喋喋不休地在一旁告訴她要樂觀開朗,而是身邊的人無微不至的關心和對家務瑣事的分擔。

地方立法把“兩癌”篩查、產後抑鬱關愛、性騷擾預防等具體保障納入其中,本身已經是邁出了一大步,這一步對於女職工權益保障體系的健全非常重要。若要在全社會加速推進,還有待更多地方一起發聲吶喊形成合力,豐富地方立法健全女職工權益保障的經驗,如此雖無法一蹴而就,但終能以螺旋上升的趨勢一步一步推動勞動公平。也期待更多人為此“發光發熱”,因為這不僅是為“一部分”女性鼓與呼,更是為你的妻子、姊妹、女兒。     (劉冉冉)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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