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開奔馳上法院的老賴,車有去無回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綜合

法警正在查扣朱某停放在法院附近的奔馳汽車。

武漢中院提供

武漢晚報訊(記者陳勇 通訊員金星金洋) 6月20日,記者從武漢中院執行實施處獲悉,武漢執行案自動履行率越來越高,結案4年後,欠債人都主動還清前債。其原因有三:一是司法部門執行力度加大,欠債人處處受限;二是誠信建設見成效,不講誠信,在武漢寸步難行;三是辦案人員以案釋法讓欠債人認識到,還比不還好。

對於執行,武漢法院採取多措並舉。藉助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加大對被執行人查處力度,通過全國聯網,讓被執行人無處藏財。加大執行力度,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強制扣劃銀行存款,強制提取收入紅利,強行平倉股票、凍結到期債權,拍賣其房產、車輛、奢侈品,限制消費以及拘留、罰款、強制審計,窮盡執行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某餐飲公司負責人朱某因特許經營合同糾紛,被武漢中院判賠9萬元,朱某未主動履行。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到朱某名下有一輛奔馳汽車,遂依法傳喚其到法院,並將車牌號通報給本院法警支隊。法院約談朱某時,其聲稱沒有錢還,當問及其名下的奔馳車,其聲稱車在老家不在武漢。武漢法警根據其車牌在法院附近找到朱某停放的奔馳汽車,並按執行法官的指令將車扣押。扣車後,執行幹警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訓誡,告知其不如實申報財產法院可對其採取拘留措施。朱某一聽頓時蔫了,乖乖還了全部欠債。

作者:陳勇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