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最高檢報告點名辣筆小球”衝上微博第一位,截至3月9日上午8:30,話題閲讀量破5億,網友紛紛熱議:“大快人心!”
“英烈不容詆譭、法律不容挑釁。”最高檢工作報告指出,網絡大V“辣筆小球”惡意詆譭貶損衞國戍邊英雄官兵,江蘇檢察機關迅速介入,依法適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准逮捕,並在軍事檢察機關支持配合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
“這起適用法律新規定辦理的案件,是在最高檢直接指導下相關領域‘第一案’。”8日,最高檢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副主任馬騏解讀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提到,這鮮明地向社會傳遞“英烈不容詆譭、法律不容挑釁”的強烈信號,顯然針對性、警示性更強,社會教育效果也會更好。“案例是最好的法治宣傳。”
馬騏介紹稱,“第一案”的辦理,不僅是對法律的及時貫徹,同時也是很好的普法宣傳,對社會法治意識具有重要引領作用。這就是“新案”寫入報告的特殊意義。
此外,馬騏表示,法律制定出來後,關鍵要實施、要落地。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更好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這是職責所在。
新聞回顧
2021年2月19日,《解放軍報》報道了在邊境衝突中誓死捍衞國土的一線官兵英雄事蹟,中央軍委授予5名犧牲、重傷官兵榮譽稱號、追記一等功。在全國人民銘記追思英雄烈士、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時,當天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個人註冊賬號“辣筆小球”,先後發佈兩條信息,貶低、嘲諷衞國戍邊的英雄烈士。相關信息在微博等網絡平台迅速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介入偵查。2月2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3月1日,南京市檢察院發佈通報稱,檢察機關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網絡貶低、嘲諷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社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的規定,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時,為維護英雄烈士的合法權益,在軍事檢察機關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檢察機關決定公益訴訟立案並開展調查。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最高檢報告點名辣筆小球”衝上微博第一位,截至3月9日上午8:30,話題閲讀量破5億,網友紛紛熱議:“大快人心!”
(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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