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視頻截圖
封面新聞記者 王越欣 李慶
新人結婚,為吉利熱鬧,一般都會準備一些紅包發放。但為了搶紅包,一羣大媽專門跑去公園蹲守,還掀新娘裙底找紅包,這就讓新人們無語,又無奈。
近日,這樣的現象,出現在四川仁壽縣濕地公園。一段網傳視頻顯示,一對新人和伴郎、伴娘、親朋在公園的草坪上準備合照。在攝影師的指揮下,新人背對眾人拋撒紅包。正當大家歡笑着去搶紅包烘托氣氛時,旁邊突然躥出多名大媽,跑進人羣中去哄搶紅包,有一位大媽甚至還扒開新娘的裙底去撿紅包。
“真的很無語,但又無可奈何。”10月28日,這段視頻的拍攝者胡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這樣的現象從去年便開始,今年尤甚。“不給他們紅包,還會説些不吉利的話。這種風氣確實該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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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公園拍照大媽蹲守搶紅包
不給就“咒離婚”
胡女士是一名化妝師,她回憶,10月25日早上9點多,他們和新人及朋友在正式婚禮開始前,到仁壽濕地公園拍點花絮。“我們這有這種習俗,拍照時,會撒一些紅包,烘托氣氛,攝影師也會抓拍這一瞬間。”胡女士説,結果紅包一撒出來,早已等在旁邊的多名大媽便跑來哄搶。“一早給她們發了喜糖喜煙,讓她們不要搶,但她們還是跟來搶了。”
對此,大家都感到很無語。胡女士稱,由於濕地公園是眾多新人選擇的外景地,從去年開始,便有大媽開始到公園來蹲守,向來這的新人討要紅包或者等着拍照時搶紅包。 “今年來蹲守的大媽更多了,前前後後大概有20多個人。”胡女士説,拋撒的紅包一般裝2元,一次大概會撒70、80個。有的時候,還沒到撒紅包,有的大媽就盯上了伴娘伴郎手中的紅包手提袋,過來討要,甚至直接伸手進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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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給,有的大媽會罵人,説一些不吉利的話。“有的説的很難聽,什麼今天結婚明天離婚。”胡女士説,再加上因為來的大部分都是年紀比較大的阿姨,不想與其發生矛盾甚至拉扯,引來更大的麻煩,所以很多時候都只能默認她們來搶。
假扮環衞工人“專業”搶紅包
行程滿滿一上午能要到50元
對這種現象深有感觸的,還有當地經營婚車車隊的張先生。他説,每天從8點多開始,大媽們就跑去公園蹲守。有的還會穿上黃色的馬甲,拿着掃帚,假裝是在公園打掃衞生的環衞工人。“遇到好日子的話,一上午多的時候有20多對新人來濕地公園拍照,大媽們這波要了又跑去另一邊要,行程滿滿。”張先生説,多的時候搶的人有7、8個,少的時候也有4、5個人。遇到這種好日子,從8點到10點半左右,一個人大概能要到50元紅包。
張先生表示,遇到這種情況,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如果給,一些大媽會藉此一要再要;如果不給,就會説些不吉利的話,甚至會扒住車門,不讓新人下車。
張先生説,實際上,對很多新人來説,結婚是好事,一般來要紅包,説兩句吉利話,新人都是很願意給的。“但是這種形成這種‘專業’的搶紅包隊伍,我覺得這就是一種不正之風,需要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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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表示將加強勸導
律師稱該行為或涉嫌違法
對於這種現象,10月28日,仁壽縣公園管理處一工作人員回覆稱,他們已經瞭解到該情況,也上報給了領導。以後,將派工作人員在公園裏加強勸導,做好規勸。
該工作人員表示,濕地公園是由外包公司在負責管理,公園管理處則負責監管。目前,已和外包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溝通,日後會加強管理。
“這種現象是肯定不提倡。”該工作人員説,“但因為主要是遊客市民不是我們的職工,又都是一羣老年人,我們就只能去勸導,也不能去採取特別強硬的措施去制止,以防發生一些大的衝突。”
那麼這種現象是否涉嫌違法?四川新念律師事務所職業律師陳實表示,紅包撒在公園這種公共場合,由於不好界定,路人撿這個紅包並不違法。但是,如果在撿了以後,新人立馬向路人表示這不是撒給公眾的,問其要回,那麼路人則需要歸還。
但如果是在未經對方同意,或對方明確表示不給的情況下,路上自己上手去包裏搶或攔住婚車要紅包的話,那麼這種行為便涉嫌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新人可進行報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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