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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4月6日,美國“弗洛伊德案”庭審進入第7天,4名證人在法庭作證時表示,涉事前警察德雷克·肖萬執法時的行為違反了執法部門的處理政策,並涉嫌使用過多武力。
庭審現場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的武力使用教練約翰尼·默西爾(Johnny Mercil)表示,肖萬跪在弗洛伊德脖子上的行為不符合頸部約束戰術規定。他指出,雖然執法人員允許對頑固抵抗的嫌疑人使用頸部約束,但他們應避免用膝蓋進行約束,也不被允許對戴上手銬並受到控制的嫌疑人使用此類約束。他説,對戴上手銬的犯罪嫌疑人使用此類約束可能導致其呼吸困難,雖然肖萬的行為可被解讀成用體重來控制嫌犯,但他的用力點應該遠離對方的脖頸處。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負責危機干預培訓的協調員克·楊(Ker Yang)表示,當有人處於危機之中時,警方必須認識到緩和局勢的重要性,他稱肖萬曾在2016年參與過40小時的危機干預培訓課程,課程中警員需要為處於危機中的人緩和局勢,以降低風險。
明尼阿波利斯警局的醫療響應協調員兼心肺復甦指導員妮可·麥肯齊(Nicole Mackenzie)則表示,當有人需要醫療幫助時,警員必須提供急救並要求緊急服務,警員需確定對方的反應水平,若對方反應遲鈍,則警方需要檢查其呼吸和循環功能,若對方沒有脈搏,警方需要對其進行心肺復甦。她指出,對方可以講話並不代表其可以呼吸。
洛杉磯警察局的武力使用專家喬迪·斯蒂格(Jody Stiger)作證時稱,肖萬對弗洛伊德施加的武力過大。(央視記者 徐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