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醫保買藥新規來了!還有一個好消息,事關門診費用結算

由 緱風彩 發佈於 綜合

來源 | 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

人民日報客户端、長江日報

日前,國家醫保局公佈《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宣佈自2月1日起施行,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藥店購藥需“人證相符”。

記者注意到,《辦法》提出,“定點零售藥店”在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等服務時,要嚴格核查參保人員的有效身份憑證,防止有人“假冒”。也就是説,以後,參保人員去定點零售藥店買藥時,需要做到“人證相符”,醫保卡的信息要與出示的身份證一致。

定點醫藥機構是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定點藥店)的統稱,簡稱“兩定”機構;指的是與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和藥店。對於參保人來説,一般情況下,只有在“兩定”醫藥機構裏看病、買藥,才能獲得醫保報銷。

定點零售藥店要嚴格執行醫保支付政策

《辦法》明確,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嚴格執行醫保支付政策。鼓勵在醫保部門規定的平台上採購藥品,並真實記錄“進、銷、存”情況。定點零售藥店要按照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價格,遵守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醫保經辦機構將依法依規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藥品費用。參保人員應憑本人蔘保有效身份憑證,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憑證給他人,不得套取醫療保障基金。

在非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藥品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定點零售藥店必須核對參保人員有效身份憑證

《辦法》明確,定點零售藥店在提供藥品等服務時,必須核對參保人員有效身份憑證,做到人證相符。特殊情況下為他人代購藥品的應出示本人和被代購人的有效證件。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藥品費用直接結算單據和相關資料,參保人員或購藥人應在購藥清單上簽字確認。憑外配處方購藥的,應核驗處方使用人與參保人員身份是否一致。

這也意味着“購藥人需要做到人證相符,進行嚴格核實才能購藥,一旦工作人員發現人臉與相關資料不匹配,就不能使用他人醫保卡購藥”。

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

《辦法》明確,定點零售藥店應當憑處方銷售醫保目錄內處方藥,藥師應當對處方進行審核、簽字後調劑配發藥品。

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有醫師簽章。定點零售藥店可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電子外配處方銷售藥品。

醫保經辦部門將對定點零售藥店進行稽查審核

《辦法》規定,醫保經辦機構將加強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過智能審核、實時監控、現場檢查等方式及時審核醫保藥品費用。

對定點零售藥店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審核,按醫保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定點零售藥店撥付醫保費用。

原則上,應當在定點零售藥店申報後30個工作日內撥付符合規定的醫保費用。定點零售藥店經審查核實的違規醫保費用,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另外,昨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

發佈《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印發新增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試點省份名單的通知》

決定新增湖北等15個省份

為門診費用跨省

直接結算試點省份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關於印發新增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試點省份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廳(局):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於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40號)要求,經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審核,決定新增山西等15個省份為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省份。自2021年2月1日起,開展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運行工作。現將試點省份名單印發你們,請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2021年1月20日

新增門診費用跨省

直接結算試點省份名單

1.山西省

2.內蒙古自治區

3.遼寧省

4.吉林省

5.黑龍江省

6.福建省

7.江西省

8.山東省

9.湖北省

10.廣西壯族自治區

11.海南省

12.陝西省

13.青海省

14.寧夏回族自治區

1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7省份開展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運行

2018年以來,長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相繼開展區域內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重慶、雲南的所有統籌地區,以及四川、貴州、西藏的部分統籌地區,開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雙突破1萬家,累計直接結算人次突破300萬。2021年1月,新增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西、海南、陝西、寧夏、青海、新疆15個省區作為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省份,首批開通統籌地區89個、定點醫藥機構663家。2月1日起,上述27個省(區、市)依託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統一開展普通門診費用(不含門診慢特病)跨省直接結算試運行。

已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備案人員同步開通普通門診費用直接結算服務,無需另外備案。其他有異地普通門診就醫需求的人員按照參保地異地就醫管理要求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在上述試點地區的試點定點醫藥機構就醫時,可以按照規定直接結算。跨省異地就醫人員直接結算的門診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範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等的支付範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報銷政策執行參保地規定。

國家醫保局開發上線的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提供異地就醫備案功能,22個省份的170個統籌地區參保人可以依託國家統一的線上備案渠道辦理備案,同時可以在線查詢開通普通門診試點的統籌地區和定點醫藥機構。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試運行期間直接結算未成功的費用,仍保留原有報銷渠道。國家醫保局還將繼續優化管理、規範流程、改進服務,推進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來源:十堰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