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制服的五華法院執行幹警,
在自家大門口開走一輛大奔,
這上演的是哪一齣劇情?
緣,妙不可言!
10月27日早上,正穿梭在五華法院執行事務大廳忙碌的執行法官接到這樣一通來電:“有一輛已經被查封的奔馳車,此刻正停留在五華法院附近。”
執行幹警迅速開展摸排工作,鎖定了車輛停放地點,發現車居然就在法院大門口的黑林鋪停車場。執行法官正準備出發時,舉報人打來電話:“不好,車快開走了。”一路追奔,就在被查封車輛剛開出停車場大門口的時候,順利截停下了正準備拐彎駛入輔道揚長而去的奔馳車。
釋明來意後,駕駛人黃某配合地下車接受詢問。原來,車輛並非黃某所有,他表示,對於自己所開車輛是被查封車輛一事並不知情。“這車我是在車行借來的,但對於車輛信息,我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隨後,黃某在查看了關於車輛涉及的案件判決書後,撥通了車行電話溝通處理事宜。
快,迅速執行!
據瞭解,涉案人鄧某和劉某於2017年5月與某銀行簽訂了20萬元的《個人擔保貸款合同》,並以此奔馳R300車輛作為抵押物提供給銀行用作抵押擔保。但自2018年2月起,鄧某和劉某就未再履行按約還款義務。半年後,某銀行將二人起訴至法院。
黃某作為當時車輛的實際控制人,在執行法官釋法明理後,簽字接收了查封清單,並交出了車輛鑰匙,配合執行幹警完成了執行工作。下一步,法院將依生效判決,將車輛進行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款項將優先實現申請人的抵押權。
此次行動的整個執行過程僅半小時,對於每天奔波在執行路上的五華法院執行幹警們來説,這只是快速執行、高效執法、認真工作的一個縮影。但在所有執行幹警的心裏,他們始終在以行動踐使命:“法院的生效判決絕不是一紙空文,只要有線索,這些被查封車輛開到哪裏,我們就追到哪裏!”
【來源: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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