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消費者朱先生網購商品,物流信息顯示“已簽收”,可實際並沒有收到。經查詢快件被代收點“代簽收”,但在代收點又找不到。快遞員答覆“找找看吧”,然後就沒人管了......
朱先生向《消費幫》欄目組尋求幫助。朱先生實話實説:“我有一定責任,我的電話號碼寫錯了一位,是空號。”朱先生把號碼寫錯了,電話打不通,快遞員把快件放在代收點,代收點也無法聯繫朱先生,包裹就這樣找不到“家”了。
遇到這種特殊情況,正常的投遞流程,應該怎麼處理呢?
記者撥打了韻達快遞的電話。
客服解釋:快遞員先跟收件人聯繫,如果聯繫不上會聯繫發件人,如果發件人也聯繫不上,那麼會聯繫發件的網點。
(網絡圖 圖文無關)
記者查詢《快遞暫行條例》其中第二十六條提到: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可是朱先生告訴記者,快遞公司沒有通過發件人聯繫他,所以他一直不知道包裹在何處。韻達客服表示會立即落實快件下落。
發稿時朱先生的快件已經找到了。
隨着快件代收點越來越普及,將快件放到快遞驛站,再向收件人發送取貨信息成為了常見現象,這種做法讓投遞流程更短,收件人的接取方式更加靈活。
但不是所有消費者都支持這種派送形式。像行動不便的羣體比如孕婦、老人等,需要送貨上門。但是隻是小部分快遞企業會徵求收件人的意願,更多的快遞公司直接將快件放到驛站。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表示,
快遞企業應提升自己的服務效率,消費者可以在發件源頭明確提出自己的服務需求。快遞公司、代收驛站應該尊重消費者的選擇和要求。
( 河南經濟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