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乙類乙管”後如何繼續兑現“管保障”承諾

實施“乙類乙管”後如何繼續兑現“管保障”承諾

豐收

1月7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冠治療仍延續醫保臨時支付政策,先行執行至3月31日。相關政策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之日起施行。(相關報道見A5版)

去年12月2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針對一些人擔心實施“乙類乙管”後“國家不管了”,國家衞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後,絕不是放任不管,絕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退出,而是要繼續強化管理、強化服務、強化保障。

此次四部門印發《通知》,再次證明實施“乙類乙管”後確實不是放任不管,而是繼續“管保障”——既保障新冠患者住院治療費用不用個人掏腰包,也保障新冠患者門急診治療費用至少70%可報銷,同時,通過保障新冠患者用藥、在線診療等,讓這類患者不用擔心感染新冠病毒後就醫難、用藥難等問題。

此前,即上述“乙類乙管”方案發布時,有關方面承諾,將抓細抓實醫療救治資源的準備,着力保障羣眾用藥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兒童等重點人羣的防護和救治,切實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上述《通知》從“管保障”的角度消除了公眾諸多擔心。比如,明確“乙類乙管”後的醫保報銷政策,不僅大大降低了新冠患者的治療費用,不讓這類患者為“錢”擔心,也是鼓勵新冠患者通過醫療機構積極治療新冠病毒感染,避免某些患者在家自診自治耽誤病情治療,給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失。

無論是過去三年,即“乙類甲管”時期,還是進入“乙類乙管”後,毫無疑問,醫保政策始終是戰勝疫情的重要“武器”,除了減輕新冠患者經濟負擔,也給這類患者乃至社會注入更多信心。在任何時候無論面對任何困難,信心都很重要。比如醫保政策始終保障新冠患者,就是給他們戰勝疫情的底氣。

雖然《通知》明確,對新冠患者住院治療費用和新冠患者門急診治療費用的保障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今後是否調整、如何調整還是未知數,但在實施“乙類乙管”後最吃勁的這段時間提供保障,相當於給疫情中的患者吃了“定心丸”。

儘管此前一段時間,醫療服務、藥品保障等方面與大家的期待有距離,主要與醫院醫務人員大面積感染、藥店和黃牛囤積居奇等因素有關,如今隨着大部分醫務人員“陽過”,治理違規行為、增加藥品供應,就醫難、買藥難已明顯緩解。不過,臨近春季仍是一次大考。

四部門《通知》所作出的相關部署安排,也是我們應對春節期間防疫考驗的政策保障,效果值得期待。另外,剛剛結束的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談判中,阿茲夫定片、清肺排毒顆粒兩種新冠治療藥物經過談判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至此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治療發熱、咳嗽等新冠症狀的藥品達600餘種。

1月8日,北京市醫保局發佈最新政策,本市參保患者在本市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病毒感染及11類疑似症狀的相關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90%。可見,地方醫保政策應依據四部門《通知》因地制宜,繼續有力兑現“管保障”承諾。

供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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