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雲南省醫療保障局對2020年第四季度10起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部分案例如下:
一、昆明海源中醫醫院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期間,昆明海源中醫醫院存在無入院指徵住院、誘導住院、超標準收費、聘用無資質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醫保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拒付違規費用及扣除違約金共計313.6萬元,並終止服務協議,關閉醫療保險支付系統。同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昆明霍普禾森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經查,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昆明霍普禾森醫院存在多傳藥品、耗材、診療項目費用,醫囑與實際執行不符,不按服務設施標準上傳住院牀位費等違規違約行為,醫保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拒付違規費用及扣除違約金共計61.6萬元,並約談醫院負責人責令整改。
三、景洪市中傣醫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經查,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間,景洪市中傣醫醫院存在套項目收費、重複收費等違規違約行為,醫保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拒付違規費用共計130.17萬元,並責令醫院限期整改。
四、曲靖開發區百姓康醫藥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經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間,曲靖開發區百姓康醫藥有限公司存在誘導購藥、串換藥品、違規擺放銷售社會保障卡個人賬户支付範圍外的生活用品等違規違約行為,醫保部門依據有關規定拒付違規費用及扣除違約金共計2.86萬元,並終止服務協議,關閉醫保支付系統。
五、景谷縣參保人員石某某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景谷縣參保人員石某某利用已病故楊某、羅某、陶某3人的身份信息,自2019年8月5日起分別在7家醫療機構開具治療腎衰藥品,涉及醫保基金13.45萬元。石某某將藥品轉賣給他人非法獲利2萬元。醫保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並立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人民法院裁定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公安機關依法扣押並沒收違法所得2萬元,上繳國庫;石某某騙取的醫保基金13.45萬元繼續追繳,退還景谷縣醫療保障局。
六、永善縣葉某某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永善縣居民葉某某向醫保部門提供虛假意外傷害事故的資料,將有第三方責任人為明確賠償對象的醫療費用7.09萬元違規報銷,騙取醫療保障基金5.75萬元。永善縣醫保部門根據相關規定,於2020年2月將該案移送永善縣公安局依法處理。同年9月,人民法院認定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0.3萬元。
本報記者 趙維
來源: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