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陳某峯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物品罪、走私廢物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15萬元......”日前,以“陳某峯”為首的特大團夥走私案在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其餘17名被告人均因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主法庭庭審照片
第二法庭庭審現場(因疫情原因,取保候審被告人、旁聽人員均在第二法庭,通過視頻與主法庭連線。)
親屬紛紛“入坑”
浮現“家族式”犯罪
陳某峯在温州走私界可謂“大名鼎鼎”,温州海關查辦的多起走私案件中均有證據指向陳某峯涉案。温州海關經過長時間的前期偵查,於2018年10月收網,在永嘉甌北將陳某峯及其團伙重要成員抓獲歸案,並查獲了由陳某峯實際控制和使用的大量非實名銀行卡。隨後,外圍的出海人員也陸續被抓獲歸案或者主動投案。
經海關深入偵查,該案組織嚴密的“家族式”經營脈絡逐漸清晰:陳某峯系走私的實際組織者和幕後老闆,妹妹陳某敏擔任公司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情婦邱某英搭夥入股,二哥陳某燒負責碼頭幫忙及聯絡出海船員,大哥陳某國負責給碼頭介紹買油客户,前妻柯某某的兩個哥哥(柯某甲、柯某乙)分別負責碼頭過磅記錄、碼頭打雜和購置出海船隻等事項。
——至此,一個以陳某峯為核心的走私團伙浮現在辦案人員眼前。
據悉,2018年4月,被告人陳某峯以温州東潤石化有限公司的名義租賃了永嘉某油庫。同年8月起,陳某峯多次組織人員從境外海上走私柴油入境,在油庫卸貨並就地銷售,偷逃税款特別巨大,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此外,陳某峯還有多次單獨或與他人合夥從境外走私凍品、電池和廢舊電腦配件等物,涉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和走私廢物罪。
強大的客觀證據體系
破解案件定罪困局
主犯陳某峯歸案後始終拒不認罪,辯解自己不是走私 “組織者”,真正的組織者是其朋友“謝某某”,自己僅僅是幫謝某某出面做一些事情。
檢察機關審查後發現,多名同案犯罪嫌疑人指認陳某峯系幕後老闆,碼頭工作人員記錄的卸貨和銷售單據都需要發送給陳某峯,在陳某峯手機中提取到其與上家聯繫購油的聊天記錄,相應證據足以證明陳某峯就是走私的實際組織者和幕後老闆。
而陳某峯口中所謂的“謝某某”曾在海關有過多次“頂罪”案底,在本案破獲前已因癌症離世,偵查機關還在柯某甲手機中提取到陳某峯支付給謝某某“頂罪費”3000元的支出記錄。
“但問題又來了,同案犯的供述雖能證明陳某峯是走私組織者,卻無法證明犯罪的具體數額,如何計算本案的犯罪數額,成了一大難題。”温州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經辦該案的檢察官張惟雅透露。
為此,調取18名犯罪嫌疑人手機取證報告,通過對總容量高達44G的手機數據的篩選,提取到大量與案件有關的聊天記錄,據此確定部分航次卸油、售油的時間和金額;梳理銀行資金流水,通過對陳某峯實際掌控的80餘個銀行賬户4.6萬餘條資金流水的逐條篩選,敲定其中129條銀行流水系向上家購買走私柴油的轉賬記錄,為偷逃税款的計核提供了價格依據......通過這些方式,温州檢察機關梳理海量客觀性證據,敲定證據鎖鏈,鎖定以客觀性證據為主的證明體系。
温州檢察機關再結合同案犯罪嫌疑人供述的關鍵節點和細節信息,通過抽絲剝繭式的證據採信和分析,最終認定該團伙在短短2個月內共出海走私22個航次,累計走私柴油1.2萬餘噸,偷逃税款3021萬餘元,依法提起公訴。
有力的認罪認罰實踐
展現檢察履職擔當
針對陳氏家族成員拒不認罪的情況,温州檢察機關決定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為契機,各個擊破,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首先,視情節分別確定量刑建議。對於作用較輕的船長、船員等出海人員,認罪態度較好、指認陳某峯系走私的實際老闆,其中個別犯罪嫌疑人還能如實供述案件關鍵節點和細節信息,為偷逃税款的計核提供重要依據。温州檢察機關在依法認定從犯、自首(或坦白)等法定情節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案處理平衡及類案平衡等因素,給予不同幅度的從寬量刑建議,最大減輕幅度(相較於法定最低刑)達到83.33%,對近半數犯罪嫌疑人明確提出了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其次,爭取‘居中’犯罪嫌疑人。同案嫌疑人柯某甲、柯某乙雖曾系陳某峯親屬,但在偵查階段有不同程度的認罪表現,具備爭取認罪認罰的條件。”張惟雅檢察官表示,經多番溝通,檢察機關充分開示證據、曉以利害,該兩人在翔實的證據面前,終於承認自己所有的犯罪行為,並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其中柯某甲還對自己所經手的單據作了詳細説明和簽字確認,為確定具體走私金額夯實了證據基礎。
檢察人員出庭支持公訴
通過前期充分溝通和認罪認罰協商,在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2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認罪伏法,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相應量刑建議均被法院採納,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
近年來,温州市檢察機關牢固樹立以客觀性證據為核心的證據理念,嚴把案件證據關、事實關,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作用,推動重大刑事案件穩妥處理,彰顯檢察擔當。
(來源:温州檢察微信公眾號 圖片:唐克龍 張惟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