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農業用電是否納入電價浮動範圍?國家發改委回應

12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公開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在12日上午舉行的發佈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介紹,改革實施後,居民、農業用户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記者注意到,此次改革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是否有計劃將居民、農業用户也納入電價浮動範圍?

萬勁松回應,國家發改委在推動改革、開展各項工作中,始終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此次改革,明確居民,也包括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以及農業用户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實施後,居民、農業用户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曹政

編輯 王海萍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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