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種新聞報道中,我們經常聽到美國總統、英國首相、德國總理、沙特國王等等一些國家職位名稱,今天來梳理一下世界主要各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稱謂、以及具體掌握實權的職位。
美國、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埃及、印度尼西亞: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握有實權。
法國、葡萄牙:半總統共和制,半總統共和制指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掌握着一定的行政權,同時政府也必須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監督的國家政體形式。總統握有一定的實權。
英國、日本、馬拉西亞、挪威、瑞典、柬埔寨:議會制君主制,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首相掌握實權。
泰國、科威特、約旦:二元制君主立憲制,世襲君主為國家元首,擁有實權,由君主任命內閣成員,政府對君主負責,議會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但是泰國內閣總理掌握國家行政、外交、經濟等權力,但是軍權在國王手中,所有前任泰國總理他信威望很高,但是沒有軍權,導致流落海外
沙特阿拉伯:君主制王國,國王行使最高行政權和司法權,有權任命、解散或改組內閣,有權立、廢王儲,解散協商會議,有權批准和否決內閣會議決議及與外國簽訂的條約、協議。
德國、意大利、芬蘭、印度、新加坡:國家政體為議會共和制。總統為國家元首。議會選舉總理,參與選舉總統和監督政府的工作等。實權掌握在總理手中。
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神權統治高於一切,最高領袖的絕對權力不容更改。但政府又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所以在伊朗宗教的領袖才是實際上的掌權人,並且掌握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武裝力量:伊斯蘭革命衞隊。政府也有一套自己的軍隊系統,但是宗教領袖為武裝部隊總司令,設立的最高國防委員會是領袖領導下的軍事決策機構,成員有總統、國防部長、武裝部隊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衞隊總司令以及領袖指定的兩名顧問。
梵蒂岡:宗教領袖制國家,政教合一,梵蒂岡的元首——即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