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家協會:開除雲光中、郭志鴻會籍
2020年11月3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受賄案,對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雲光中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另據中國檢察網,書法出版社原副社長郭志鴻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欄目主編:顧萬全 本文作者:中國書法家協會公眾號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