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發有為、擔當幹事,是時下羣眾對多數領導幹部的總體印象。然而,也有一些人遇到問題繞着走、看見困難躲着行,不但不主動幹事,連份內事也找各種理由推託。更讓人詫異的是,這些“佔位子、領票子、混日子”的人往往還有自己的説道,什麼“幹得越多犯錯的可能性越大”,什麼“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幹事”,什麼“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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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出事就不幹事,雖然只是個別現象,但危害不小。如果任由這些有一定迷惑性的消極説法彌散開去,勢必會對黨員幹部隊伍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產生衝擊。必須對這種錯誤認識和思想傾向加以糾正。
“幹得越多犯錯的可能性就越大”,這話看似有道理,其實是打着概率的幌子,偷換了概念。首先要釐清“錯誤”與“失誤”,一字之差,卻有着主、客觀的巨大差異。犯錯誤,強調的是主觀;有失誤,突出的是客觀。而從我們黨對領導幹部的一系列嚴管厚愛措施來看,嚴肅問責追責的,是主觀故意犯錯誤,而對因客觀原因引起的失誤,大多是包容態度。比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明確:在決策實施中已經履職盡責,但因不可抗力、難以預見等因素造成損失的,可以不予問責或者免予問責。
或許有人會説,看看那些落馬的官員,有不少曾是幹事的“一把好手”,有的甚至一度被譽為“能人”。但是這能説明幹得越多就越容易犯錯嗎?顯然不能,因為這是兩碼事,功是功、過是過。他們被懲處不是因為幹事時工作出現失誤,而是因為他們主動幹了違法亂紀的錯事。貪污腐敗、行賄受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這些行為都是黨紀國法和人民羣眾所絕不能容忍的。
當然,現實中確有懷着滿腔熱情把事情辦砸而被問責的,這雖有委屈但並不冤枉,因為工作能力水平也是領導幹部履職的硬槓槓。
因怕出事就不幹事,經不起推敲、站不住腳,更與領導幹部的職責使命格格不入。可為什麼還有人為自己不幹事找這樣的藉口呢?説到底恐怕還是私心太重。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反腐敗高壓態勢已經形成,權力運行和監督機制更加健全,假公濟私、錢權交易等亂作為的空間越來越小。一些人感覺不自在了、撈不到好處了,消極怠工不作為不説,還散佈消極説法。顯然,這樣的説法和做法,是行不通的。公道自在人心,全面從嚴治黨是時代大勢所趨、黨心民心所向。
幹部幹部,幹字為先。共產黨人尤其是領導幹部,不幹事本身就是錯,不擔責終究要被問責。無數事實證明,絕大多數問題的形成、事件的暴發,正是因為個別領導幹部懶政、怠政,不幹事、不擔當,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隨着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化,領導幹部有權就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機制更加健全,怕擔責、不幹事,是保不住頭頂上的“烏紗帽”的。只有勇擔當、幹實事,才能贏得組織和羣眾的認可。
為官避事平生恥,給不幹事找藉口站不住腳,還是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幹正確的事、正確地幹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