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顧宵禁與禁足令仍參加非法聚集,香港17歲男子被撤銷保釋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據港媒報道,一名17歲男學生被指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以雜物堵路,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他早前獲准保釋外出,但需遵守晚9朝6宵禁令及禁足旺角一帶。

然而,他因21日晚涉違宵禁令,被帶上法庭。控方指出,被告於21日晚9時許,現身於元朗YOHO Mall,距離示威現場只有10分鐘路程,而他家住葵涌,無理由在元朗出現,要求法庭撤銷被告保釋。辯方則反對,另透露被告有嚴重聽障及輕度智障。最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撤銷被告保釋,必須關押至9月1日。

報道稱,這名被告被控於去年12月9日,在九龍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述公眾地方的人或車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被告又涉於6月中旬違擔保條件,曾於6月13日凌晨2時左右在彌敦道周大福附近被截查。辯方解釋被告於下午6時許身處油麻地碧街,當時有人聚集並被警方驅散,被告跟隨人流走到旺角,8時許便被警方截停,在凌晨2時才被搜身,非有意違反保釋條件。當時他沒有被撤銷保釋,但須每日往警署報到。

21日,警方指出,元朗西鐵站及附近商場內有人羣聚集或展示“港獨”標語,分別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及《港區國安法》。由於人羣不理會警方警告,繼續作出涉嫌違法行為,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截至晚上11時正,元朗區內有96人涉嫌參與受禁羣組聚集而被票控,其中包括“港獨”議員林卓廷;5人被捕,包括4男1女,分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阻差辦工及違反宵禁令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