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斥街頭小偷、與美國兵血戰到底,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雖然都是屬於“鬥爭”,但前者指“個體”,而後者指“組織”,在當下社會發展的大氛圍下,不敢呵斥小偷可不僅僅指我國,而是指整個世界。換個方式講,人是羣體動物,落單時多少沒有安全感,而處在羣體中則更有安全感。
呵斥小偷時,通常是個體行為,需要一個人去面對,這個時候普通人多少都會膽怯,且不排除小偷並不是一個人,如果小偷是羣體作戰,那麼個人勢單力薄,呵斥後受傷害的只能是自己。但如果己方是兩個人,或者更多人,那何止是呵斥小偷,拳打腳踢都是輕的,比如經常有去農村偷狗、偷羊的小偷,只要被發現,往往都是一羣人蜂擁而上,這個時候每個人的膽子都很大,南拳北腿同時招呼,所依託的心理正是“羣體安全感”。
發誓跟美國兵血戰到底的行為,與上面所説的羣體面對小偷,其實僅從人性心理衡量是一樣的, 且血戰美國兵顯然會更有組織性,後盾更強悍,有組織真的能讓懦夫變成勇士。可能有些人會説,呵斥小偷其實也是發生在社會這個大組織當中,呵斥時會有其他正義人士幫忙,這麼説雖然不能説錯誤,但有未知性和概率性,而跟美國兵血戰到底的行為有組織目標性,而呵斥小偷根本不屬於社會組織目標。
而且,從現實角度講,處在同一個國家,需要遵守相關法律,呵斥小偷如果引發肢體衝突,大概率會有人受傷,這個時候不管行為多麼正義,也需要付出相應代價,輕則金錢損失,重則案底加身,因為小偷也是公民,普通人無權力對其懲罰。反觀與美國兵血戰到底,肯定是建立在“國與國戰爭”之上,國家賦予了個人權利,做出什麼樣的行為,都有組織“買單”,關係不到個人,且突出貢獻者,反而會受到嘉獎。所以,既然身處社會,就要遵守社會法則。
總之,問題所表達的疑問,現實中發生很正常,至於有説法認為是人的“劣根性”“怯懦性”導致,以及認為人有“吹牛皮”的天性,這些都不能用在此問題。雖然人類區別於動物,但還是屬於“高級動物”的範疇,大部分動物尚且不敢單獨作戰,更何況智慧更高等的人類。且與美國兵血戰到底屬於保家衞國的範疇,這顯然更能激發血性,畢竟先有國後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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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所有人一起集體轉念,意識到生命就是生命,沒有貴賤之分,人類也僅僅只是生命的一種載體。能認識到這是大自然給予我們的警鐘,也是大自然給我們上的重要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