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後車主先墊付醫療費?還是等車險公司?聽聽老司機怎麼説
汽車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也帶來了許多問題,比如交通事故。現在堵車太嚴重了,開車的時候難免會發生交通事故,不要説你開車技術好,現在沒有交通事故,但是在開車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意外,不是你剮蹭別人,就是別人不小心碰到你,普通的磨蹭不嚴重,可以自己修理。但是如果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和傷亡,我們該怎麼辦?此時,就顯示了保險的重要性,車撞人了,醫療費是等保險公司來付還是自己來付?車主要明白!不然會有很大的經濟損失。
老司機給出明確解釋,表示只要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不管有沒有出現違章,都應該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交警和保險公司,向其説明事情的過程,而且不可以離開現場,不然的話就是逃逸,罪加一等,而且將會無條件在事故中承擔全責,保險公司也會因此拒絕進行賠償。而且出現了傷者也要立刻打120,畢竟救人才是最要緊的。
不過從法律上講,不管是車主還是傷者的事故責任,肇事車主是沒有必要先付醫藥費的,我們國家有着明確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用是由兩個部門承擔,一個是車主的保險公司,另一個是國家成立救助基金會,是專門為交通事故後為傷者提供治療費用的。因此不管從哪個角度講,車主都是沒有必要承擔前期的醫藥費的。
而且保險公司確實是必須要給車主墊付醫藥費,這個責任不可推卸,但是必須走流程,不是説車主一去報案,車險公司就會去墊付。那麼怎麼做,車險公司才會自覺墊付呢?根據規定,保險公司一定是在接到公安部門或者交通部門通知之後被告知之後才會跑到醫院去墊付,而不是説車主或者被保險人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是慈善公司不會那麼好説話,再次聲明交強險只是入門級保險。即使是車險公司去墊付,那麼最高的賠償額度也是1萬塊錢,如果説傷者傷勢嚴重的話,這1萬塊錢其實住院一天估計就沒了,現在醫療花銷有多大大家心裏也都有個數。
如果我們的汽車投保了,事故的責任在於車主,那麼車主不需要提前支付醫療費,如果是提前支付的話,保險公司就不會給我們錢。如果實在是事情緊急的話的話,就要保留好發票單據什麼的,以後好找保險公司報銷。不過墊付的錢不要太多,不然的話,保險公司也不是全部報銷的,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老司機説如果是對方的責任,司機沒有責任,但是司機提前墊付了費用,那保險公司肯定是不會報銷的。只能司機和傷者後期自己協商,如果對方也不承認,大家只能自己默默吃虧了。現在很多人因為心地善良,提前將錢墊付,雖然説這種做法沒有錯,但是如果在分不清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墊付醫療費,有些後果也只能自己承擔。現在你們都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