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機制、人才:代表委員支招涉外審判的三個關鍵詞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題:立法、機制、人才:代表委員支招涉外審判的三個關鍵詞

中新社記者 張素

中國的涉外審判案子越來越多。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圍繞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支招,可用三個關鍵詞概括。

其一,推進立法。

今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稱,今後一年主要任務之一是加快推進涉外領域立法,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

在有的學者看來,這些舉措正當其時。一方面,應及時修訂和廢止不適應形勢發展的法律法規,為高水平對外開放保駕護航;另一方面,面對個別國家以國家安全名義對別國企業進行打壓,以及長臂管轄,必須運用法律武器堅決予以反擊。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副校長楊松也有相同觀點。她建議立法時充分考慮法律的域外適用問題,對反壟斷法等一些國內法賦予域外效力,同時也要着眼於行政機關域外執法權限等相關研究。

其二,探索機制。

中國的雲南省與緬甸、老撾、越南三國接壤。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侯建軍對中新社記者説,該院將涉外案件統一歸口由涉外合議庭負責,還設立了14個國門訴訟服務站。

涉外海事案件數量逐年遞增、涉及面廣、標的額大。不過,當事人選擇法律救濟途徑較多,化解糾紛方式也可更靈活。全國政協委員、廈門海事法院院長夏先鵬告訴記者,去年年底該院出台指南對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範圍、管轄、仲裁司法審查的法定性、終局性、審理期限等作出詳細説明。

另有一些舉措可圈可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使跨境民商事活動日益頻繁,廣東法院出台章程有利於破解域外法查明難題;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福建法院以指南形式引導海外華僑華人完成在線訴訟。

代表委員建議將上述經驗做法適時固化,探索建立涉外民商事審判長效機制。

其三,培養人才。

楊松説,當前無論是涉外業務律師,還是涉外仲裁從業隊伍、調解員等,都處於嚴重缺乏狀態。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遲日大也有同感,並呼籲加大對涉外法治人才的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

在楊松看來,解決人才培養難題的關鍵還在於將國際法學設為法學門類下一級學科,招收國際法學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後人員。她建議探索“國內+海外”中外合作國際法人才培養機制、建立海外人才培養基地等。

侯建軍也希望能有更多平台為涉外民商事提供支持。他以“中國—東盟國家國際司法協助研究基地臨滄工作站”為例説,將更多通曉老、緬、越語的專業人員與經驗豐富的法官結合,才能更好地為當事人化解糾紛、普法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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