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殺人被判死緩 殺人過程實在太恐怖
博士殺人被判死緩,殺人過程實在太恐怖。31歲女博士程某與追求自己的男子發生口角後,在地下車庫的車內將其勒死後肢解拋屍。《法制晚報》記者上午獲悉,因事後賠償受害人家屬350萬元,獲得受害人家屬諒解,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現年31歲的程某是北京市人,博士研究生文化,案發前無業,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於2014年9月4日被羈押,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
法院查明,2014年9月1日下午,程某在北京金融街某酒店地下車庫內,因瑣事與35歲的張某發生口角。其間,程某用繩索勒住張某頸部致張機械性窒息死亡,後將張的屍體肢解,並夥同其母何某(另案處理)分別將屍塊拋棄於門頭溝區軍莊漫水橋路西等處。
作案後,2014年9月4日程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鑑定意見書證,程某無精神病,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病性症狀導致的辨認及控制能力障礙,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間,張某多次給程某轉賬共計149萬餘元。據悉,事發時,張某已經離婚。
程某供述稱,她和張某是很多年前通過QQ聊天認識的,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展會上,平時交往不多。在她留學期間,張某多次發郵件,2009年回國後,張某曾提出想追她,她沒有同意。
2014年2月,張某突然聯繫她,還説要跟妻子離婚,要追她。程某説張某給其買過衣服、化妝品等,還往她的賬户上打過錢,最後一筆是57萬,她用這些錢買理財產品了。
程某説張某不可思議,説正經事很正常,但一勸張某復婚,張某就情緒失控打罵她,還威脅她的父母和現任男友。
事發前,張某多次約她到家裏,她很怕張某,就約張某到某酒店見面。當天在地下車庫見面後,張某上了程某的車。程某説花的錢會還給張某,張某説不要,還説也不是要把程某父母怎樣,就是想用這種方式得到程某。
程某説她勸張某復婚把張某激怒了,張某開始打她,程某説她哭着要求張某道歉、寫承諾書,張某同意後,下車去找紙筆,幾分鐘回來後寫了承諾書。
張某説要好好道歉,讓程某去後座。在後座上,張某要強吻她,程某害怕得不行,張某説怎麼懲罰他都行,程某於是用車內的手銬將張某銬住,用繩子勒着他的脖子,後來張某踹她,因為繩子的一頭拴在車輛副駕駛門上,一會兒張某就不動了。此後程某對屍體進行了肢解。因為屍體太沉,她一個人搬不動,於是找到母親幫忙。
在庭審中,程某辯解稱她不是故意殺害張某的。
她的辯護人認為,程某沒有殺害張某的動機,且沒有實施殺害張某的行為,張某的死亡是程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程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害人對於案件的發生具有嚴重過錯,程某的行為具有防衞因素。程某系初犯,且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公正處理。
此外,程某的辯護人提出,程某在公安機關的第一次供述系非法證據,申請法院予以排除。
程某的母親何某在證言中稱,事發當晚,女兒打電話叫她下樓,在停車場見面後,程某跪在她面前説對不住她,做了一件特別錯的事,説殺人了,讓她搭把手,幫助把一個箱子推進車後備廂裏。
程某説有一個人追了她十年,已經結婚有孩子了,還在糾纏,還威脅她。到了現場,程某讓母親幫拿個塑料袋到樓上。然後,程某帶着母親開車到了門頭溝一個石頭堆旁邊,何某幫助程某從後備廂裏搬出來一個行李箱放在亂石堆裏。
第二天,倆人再次開車出去,在一個高速路邊燒東西。
9月3日上午,程某用大瓶礦泉水和消毒液把車裏外都擦了。
何某説她一直不知道程某説殺的人是不是就是那個追了程某十年的人。
程某現男友錢某在證言中稱,他自己有一輛白色英菲尼迪車,一直都是程某開着。案發當天下午,他和朋友談事,當天沒有見過程某。9月3日下午5點多,倆人見面並看了電影,其間程某沒有説什麼。
錢某稱,程某的一個同學最近騷擾過程某,程某外向,比較直,以前會情緒失控,但現在學會自己控制了。程某身邊有棒球棍、辣椒水噴霧劑和一個電擊器,這些東西一般放在車上。
錢某説,兩三年前他就知道程某和張某的事情,張某對程某很照顧,幫忙找工作、交流生意上的信息等,張某在公司上班,有小孩。
據瞭解,在案件審理期間,程某與被害人親屬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一次性賠償被害人親屬350萬元,被害人親屬對程某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並請求法院對程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懲處。鑑於程某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行。
據此,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