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轉租商鋪詐騙,騙人真相讓人震驚。古鎮一名男子謊稱認識房地產公司的老總親戚,有在建的商用樓房鋪位可以轉租,由此詐騙多人共計24萬元。3月8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該院以詐騙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4年半,並處罰金2萬元。
謊稱轉租商鋪詐騙 騙人真相讓人震驚
何某,1964年出生,是中山本地人。2013年8月至10月期間,何某偽造他與地產商簽訂的租賃合同,向被害人梁某、李某、葉某發、王某武謊稱他已承租地產商位於曹三村在建的商鋪,並以可轉租上述商鋪給他們為由,騙取四名被害人共計24萬元。2014年5月3日,警方在古鎮將何某抓獲歸案。破案後,贓款未繳回。
被害人梁某稱,2013年9月,他通過嚴某認識了何某。“何某自稱是某集團老總的親戚,並稱該集團在古鎮鎮曹三村處有一幢在建的商用樓房,他可以幫我租到鋪位。我就將何某介紹給李某。”隨後,李某向何某提出要承租兩間商鋪,何某將一份他與地產商簽訂的合同和收據給兩人看。梁某和李某分別轉了6萬元欲承租商鋪。
“後來,我朋友老葉和老王知道這件事,也分別與何某簽訂協議。2014年4月30日,老葉得知那些商鋪並不屬於該開發商,我們才知道被騙了。我們找到何某交涉,但他稱款項已經用於投資樹木生意上。”梁某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