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名前泰國英拉政府官員涉腐被判逾30年監禁
新華社曼谷8月25日電(記者 楊舟)泰國最高法院25日對前總理英拉・西那瓦執政期間政府官員、商人涉嫌倒賣大米一案進行宣判,除兩名被告逃案外,其餘26名被告均被判刑,其中時任商業部長汶頌被判42年監禁。
8月25日,逾千名支持者聚集在泰國最高法院外圍馬路高架橋下聲援前總理英拉。法庭原定當天對泰國前總理英拉“大米收購案”進行宣判,但英拉稱身體不適沒有出庭,請求延期宣判。法庭研議後決定不予採納,對英拉發出逮捕令,沒收3000萬泰銖擔保金,案件改期到9月27日宣判。中新社記者 王國安 攝
泰國最高法院還判處英拉政府商業部副部長蓬36年監禁、商業部外貿廳廳長瑪那40年監禁、商業部外貿廳副廳長提坎蓬32年監禁、對外大米交易辦公室主任阿卡拉蓬24年監禁。此外,大米商人阿披乍被判48年監禁。
泰國最高法院發佈聲明説,英拉政府執行大米收購政策後,成立專職小組委員會鼓勵大米售賣。蓬和汶頌先後任小組委員會主席期間,泰國與沒有外國政府授權的外資企業簽署政府間交易協議,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對方出售大米,造成國家損失;並將部分低價大米倒賣給泰國商人賺取利益,多名政府官員、商人蔘與其中。
除兩名在逃被告外,所有被告均否認檢方指控。泰國最高法院認為,上述官員和商人違反刑法、反貪污法等法律,分別判刑並處以罰金。
本應於同日宣判的英拉大米收購案因英拉未能出庭而延遲至9月27日宣判。最高法院同時發出對英拉的逮捕令。有媒體報道説,英拉已經逃離泰國。不過,這一消息目前未經證實。
8月25日,泰國最高法院門口警衞森嚴。法庭原定當天對泰國前總理英拉“大米收購案”進行宣判,但英拉稱身體不適沒有出庭,請求延期宣判。法庭研議後決定不予採納,對英拉發出逮捕令,沒收3000萬泰銖擔保金,案件改期。
大米收購項目是英拉2011年8月上台之初開始實施的一項政策。2014年起,這一以高於市場價格向農民收購大米的政策被批評導致國家財政虧空並導致大量腐敗。2014年5月,泰國憲法法院以濫用職權、違反憲法為由,解除英拉總理職務。不久,泰國軍方發動政變,徹底推翻英拉政府。
2015年2月,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向最高法院提起針對英拉的訴訟,指控她任總理期間推動的大米收購項目違反刑法和反貪污法,造成財政虧空及大量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