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赫巖)近日,河西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提前介入一起高空拋物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今年6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黃某某在其居住的河西區某小區3樓家中飲酒後,將兩個啤酒瓶自該房屋北側陽台窗户向外拋出,其中一個酒瓶在小區道路上摔碎,另一個啤酒瓶拋出後砸在停放在小區道路上的一輛汽車的後擋風玻璃上,造成後擋風玻璃破損,汽車玻璃碎片崩到在該車內駕駛座上乘坐的被害人顧某某及正在後排座睡覺的顧某某之子身上。後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被抓獲。
此類案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依法嚴懲,以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河西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對該案十分重視,指派專人提前介入案件。承辦人通過認真審閲案卷,在案件證據方面提出明確意見,建議偵查機關補充完整案發現場視頻等關鍵證據,引導偵查取證方向。下一步,河西檢察院將繼續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加強與偵查機關溝通,並跟蹤案件進展,引導偵查,以提升案件質量,為案件審查逮捕及後續審查起訴夯實基礎。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