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也
成都市桂花巷幾十年的桂花樹,因“景觀提升”被砍光,令人痛心疾首。當務之急,既要整改補救,又要嚴肅問責,才能消除影響。那麼,“板子”到底應該打在誰身上呢?
成都市青羊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稱,系施工單位(成都建工二公司)擅自對桂花巷20株桂花樹進行了野蠻砍伐。一般來講,一個項目由建設方提要求,設計方出方案,勘察方和監理方司其勘察監理之職,施工方負責操作落實。首先,砍伐桂花樹的是受僱於施工方的工人,他們只是聽命行事。其次,施工方應按施工方案規範作業,如果施工方案讓砍的樹,那麼“板子”就不應該打到施工方,而是應該打到設計方;如果施工方未按方案行事,另當別論,但監理方和相關監管部門難辭其咎。如果砍樹是源於建設方的要求,那麼建設方就要承擔責任。
追責必須精準。首先需要搞清楚的不是誰砍的樹,而是誰讓砍得樹,誰放任樹被砍。調查清楚這些之後,才能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追責。也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如成都市青羊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所説“舉一反三,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