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反映了1947年一個大户人家給兒子包辦婚姻的現場,倆新人看起來非常年輕,那時候沒有婚姻法,婚姻沒有年齡的限制,新婚夫妻雙方在政府領取合法夫妻證書。
那個年代的政府大老爺在人們心中的地位非常高,這對新人能在政府裏舉行拜堂儀式的人非富即貴
這位新郎的家裏在當時應該很有錢勢,從女孩温文爾雅的儀態上看也應該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女兒
這對新人看起來是門當户對,但也許他們倆個從來都沒見過嗎,根本談不上什麼感情,整個婚禮過程中看不到一絲的笑容。
在婚禮儀式結束,雙方入洞房,新郎手中拿着一束鮮花,新郎插在褲袋裏,分別在婢女與書童的牽引下前往他們的新房,然而他們都只能選擇默默接受,他們沒有能力反抗,或許在封建舊思想的影響下, 他們根本沒想過要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