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典型的聯邦制國家,聯邦制國家最大的特點就是“分權”,在美國,主權是有聯邦和各成員州一起分享的,每個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各州州長也是各州人自己選出來的,可以不受總統的調派。各州也有權力選擇退出美國獨立,
這看起來其實已經非常鬆散了,在很多國家看起來都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那麼美國是如何防止自己的國家陷入分崩離析的境地呢?
在經歷了南北戰爭之後,美國人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在原本的美國憲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各州能否自由脱離聯邦,這給了南方聯盟一些可乘之機,既然法無禁止,那就是允許嘍?於是在1869年,美國正式規定,各州擁有脱離聯邦的權力,但是它若想合法脱離,就必須就經過其它州的同意。這實際上已經是很高的門檻了。
由於各州的權力都很大,這實際上就導致了它們脱離還是不脱離並沒有多麼大的差別,既然自治權已經很大了,那為什麼還要搞那些幺蛾子?更何況,美國還用巨大的國力凝聚着這個國家,它軍事全球第一,經濟全球第一,制度完善,前景光明,有多少地區和國家想加入美國而不得,它們似乎沒有理由退出。
而且,多年以來,各種的媒體,流行文化,名人都反覆都美國人重申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美國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國家。他們是上帝的選民,是山巔之城。至於你問他們為什麼,偉大的標準是什麼,這就很難答上來了。多年的“訓練”讓美國人對此深信不疑,比如現在的這位總統,他要競選連任,讓支持者在“讓美國再次偉大”和“讓美國保持偉大”兩個口號中選擇一個,他的支持者用巨大的歡呼選擇了後者——讓美國保持偉大。何謂保持偉大,因為一直都偉大,何謂再次偉大,就是偉大到半截偉大不起來了,我們再讓他偉大起來。大部分的美國人根本不認為自己有偉大到半截偉大不起來的跡象,所以他們拒絕用這個口號。
咱們也不知道美國人的自信從何而來,也不敢問:你們真的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嗎?這樣的問題。既然他們都覺得美國是偉大的,那麼離開偉大不就成了一件愚蠢的事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