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通過華航正名案台教授:為日後“台獨”鋪路

【環球時報記者 張天行】台“立法院”22日處理綠營拋出的提案,建議台灣“交通部”應研擬“中華航空”(即華航)正名計劃。“立法院”根據民進黨黨團所提出的決議案進行表決,以64張同意票通過,國民黨則全員未出席表決。

民進黨稱,該提案起因於今年4月台灣捐口罩到歐美時,華航機身上的“China Airline”字樣讓部分外媒報道時以為該飛機屬於大陸。為了強化台灣的國際辨識度,建議“交通部”積極研擬並提出華航國際識別的相關政策,避免華航與大陸的航空公司混淆。他們提議前期在機身上增加“TAIWAN”或是有台灣意象的設計,並與各單位研擬改英文譯名或直接改名的各種可能性。22日,民進黨拋出的“護照正名決議案”也獲得通過,建議台灣行政部門“就如何進一步提升護照之‘台灣、TAIWAN”辨識度提出具體做法”,確保台灣人國際旅行的便利與安全。不過根據法律規定,“立法院”通過的決議案並無法律強制效力,只能對行政部門做出監督與建議。

針對台“立法院”通過的上述決議案,台“外交部”和“總統府”22日都表示尊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2日晚間發表聲明稱,更名屬行政權範圍,行政部門本就可依職權處理相關更名作業,無須由“立法院”決議通過,“顯見民進黨只是為政治利益之作秀手法,國民黨團拒絕進場背書,不參與表決”。國民黨同時表示,華航屢次因政治因素被提起更名,2007年陳水扁執政時期曾推動,因引發外界質疑而作罷,而且華航更名涉及公司商標、航權談判、航約修訂、時間帶重新分配、變更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代碼及機身塗裝等,不僅需要付出龐大成本,還可能會影響航權。

中時電子報回顧稱,此前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島內許多企業改名,像“中正國際機場”2006年10月改為台灣桃園國際機場,“中國造船公司”2007年更名為“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並由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揭牌。2007年,“中國石油”將公司改名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這是因為島內有一家民營機油代理商叫“台灣石油有限公司”,“中油”無法改為“台灣石油”。

華航22日對改名錶示“不予評論”。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此前直言,“改名議題是華航員工心中永遠的痛”。《經濟日報》稱,疫情在全球持續發燒,航空業現金流即將斷炊,“但改名風險則是可以不必要發生的危機,所有華航人都不願意去承擔這樣的營運風險”。近2萬名員工擔心,萬一正名讓華航營運發生困難,內心的恐慌是外人所不能瞭解的。“意淫台獨當心擦槍走火”,台灣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陳一新撰文稱,推動“護照”與華航正名雖是兩個不同的公決案,但互為表裏,並可相互支持,都是為日後要推動的“台獨”鋪路。這同時顯示對於所謂的“護主權”,民進黨向來一籌莫展,只能出此下策。但華航更名不是台灣片面可以決定的,必須獲得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同意;一旦台灣提出更名申請,所有華航與全球各地區及航空公司的合約都必須重新談判,航權、領空權能否延用、國際貸款換約也需要重新洽籤,台灣權益難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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