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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傷人拒付醫藥費 法院判決後不服短信侮辱法官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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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法院對許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院供圖

  法制晚報訊  法院判決後,非但不執行,還多次發短信謾罵、侮辱法官,在勸阻無效後,18日通州法院對外通報稱,對辱罵執行法官並拒不道歉的女“老賴”許某予以司法拘留。

  許某為一女性被執行人,在一起民事糾紛中將原告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員李某打傷,經審理,通州法院一審判決許某應當向原告賠償醫療費等損失。

  判決生效後,許某未支付錢,李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法官聯繫許某時,其表示對判決不服,不會主動繳納案款、履行義務,法官告知其不履行判決義務將有嚴重後果,許某卻掛斷電話,不久許某給法官發來短信稱承辦人用淫威、惡劣方式嚇唬欺凌當事人,讓承辦法官好好反省,並不再接聽法官的電話。

  按照規定,法官將許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並通過網絡查詢將許某銀行賬户凍結之後,許某再次通過短信辱罵、誹謗、詛咒法官。並不斷髮短信要求必須撤職查辦承辦法官。

  近日,許某前來法院,承辦法官詢問其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通過短信辱罵司法工作人員一事,其表明當時是在激憤下作出的不理智行為,法官要求其做書面道歉後,許某馬上變臉表示不是自己發送短信,不知此事,並表示執行法官心胸狹窄,讓承辦法官及法院向其道歉。

  承辦人向許某表明侮辱司法工作人員的法律後果後,其宣稱承辦人威脅老百姓,並推搡承辦人、阻撓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秩序,囂張表示今日就賴在法院,滯留不走。

  最終,通州法院決定對許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裏,許某向法院及執行法官作出書面道歉,並請求承辦人將其釋放,法官當即表明,當事人辱罵執行法官是違法的,其必須為自己作出的違法行為負責並接受懲戒,希望其在拘留所內深刻反思自己的所言所為,努力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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