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 1:五個嚴禁,重拳整治行業協會亂收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明確五個嚴禁:嚴禁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政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

行業協會商會本應具有較強公共屬性,為相關行業提供規範和指導服務,成為市場主體與行政管理之間的橋樑紐帶。然而,某些行業協會商會卻背離設置初衷,仰仗被授權委託,頗具官僚作風,甚至充當“紅頂商人”,大肆違規斂財,被企業和從業人員詬病,影響極壞。

國辦印發通知,劍指市場主體反映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較為集中的領域,既是維護市場主體的正當權益,又給行業協會商會劃紅線、敲警鐘。

治病須治本。一些行業協會商會之所以“牛氣”,很重要的原因是,過去是由政府主辦主管,或者掛靠在行政機關,導致政會不分、管辦一體、治理結構不健全,打着政府旗號搞壟斷。破解之道,首先是政會脱鈎。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脱鈎總體方案》,目前脱鈎已由試點轉入全面推開。在此基礎上,放寬准入條件,引入多元化服務主體,促進公平合理競爭,將打破“協會性壟斷”。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監督是最佳的淨化劑。行業協會商會的運作,同樣離不開外部監督。通知進一步明確和壓實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監管職責,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違規的治理力度。同時,依託全國12315平台,暢通社會投訴舉報渠道。對違規和亂收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允許行業協會商會胡作非為,後者才不敢越雷池。

監督和懲戒不是目的,規範與服務才是根本。行業協會商會必須意識到,公信力的取得是基於良好的服務,企業入會與否源於協會商會作為是否對位。唯有秉持公心,做真正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實事,有效制定行業規範,督促標準執行落實,充當爭議糾紛的公平仲裁人,履行社會組織應盡的社會職責,才能獲得會員單位及社會的肯定。

行業協會商會需要經費,必須在合法的前提下,結合運轉成本、服務項目、會員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費標準,通過會員表決,接受社會監督。今年年底前,各行業協會商會應按要求完成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調整和規範工作,更要進一步明確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不得另行收費。這是硬要求,也是“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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