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慶黃金週遊客被索要道具費: 這是自家拍照的道具拍了就要付錢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國慶黃金週不少朋友想必都會去出行旅遊,不過出外旅行難免會遇到一些坑人陷阱,近日,一則“遊客被索要道具費”消息引發關注,據報道稱,10月3日,一對情侶在大理洱海邊一景區桌椅拍照,沒想到突然出現一個男子索取費用稱,這桌椅是他自家擺放在這拍照的道具,拍了就要付錢。

  對此,網友紛紛發表自己看法,有的網友表示稱“確實挺坑的,收費也不提前説一下”,有的網友表示稱,“那你的桌椅還和我拍照了呢?請你的桌椅付錢。”,不知道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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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網友評論——

  那你的桌椅還和我拍照了呢?請你的桌椅付錢。

  起碼告知一下游客要收費吧,突然跑出來要錢什麼意思

  確實挺坑的,收費也不提前説一下


  市民蔣先生通過“小區業談”欄目爆料稱,其居住的小區物業管理糟糕,近幾年來發生過車輛被盜或被人為損壞、入室盜竊事件等治安問題,並存在車輛亂停亂放,建築垃圾不及時清理等情形。“我們抗議過很多次,也想過通過業主委員會更換物業公司,但業主一直團結不起來,沒有被偷的家庭就不會真正關心小區的事。”

  據蔣先生介紹,為了向物業公司表達抗議的決心,他和另外幾户業主從三年前開始拒交物業管理費,雖然被電話、上門催收過,甚至遭到過斷水、斷電的警告,但物業公司一直未動真格,幾户業主決心抗爭到底。但最近開始,物業公司開始在小區張貼欠繳物業費用公示,並宣稱要登報公告,甚至要將長期欠費的業主告上法庭,索要拖欠物業費用及滯納金。“告上法庭我們會輸嗎?被登報告示的話,也害怕在工作單位產生不好的影響。”蔣先生憂心忡忡地説。

  帶着蔣先生的疑惑,記者諮詢了廣東翔鵬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暢,據她介紹,此案的核心為兩點,即蔣先生是否能以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是否有權主張滯納金。

  不能以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

  首先,根據鄭暢律師介紹,眾多法院判例現實,業主以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為由拒交物業費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是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秩序的活動。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並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該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捕風捉影177174841”:不交物業費還有理了,曝光你就對了。

  網友“6y5t7u”:物業就是業主請的看門狗,現在反咬主人

  網友“北京用户53xxx396”:物業沒權收取滯納金,滯納金是行政強制措施,物業沒資格收取!

  網友“天津用户00xxxx056”:搞笑!奇葩的法律。物業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還有理了

  網友“火流星59”:取消物業看門狗,要錢第一,服務太差

  網友“王大厲害”:我就拒交物業費,因為我至今不見物業合同,我也沒簽過字

  網友“杭州用户71xxxx142”:物業法真的有問題

  網友“夜思郎”:業主收房與物業公司服務合同都是開發商指定的,業主被動接收,後續100%不會在跟業主鑑合同,這就職能部門管理上失職,也是小區物業矛盾根源。

  網友“有緣就會相會”:毒瘤。

  網友“烏黑的光”:物業是有組織的羣體,人家收費是得到法律認可的。個人無論從自身安全,還是財產安全角度考慮交保護費是正確選擇!

  (2017-09-12)


  史萊姆王之塔道具怎麼充能?史萊姆王之塔中的道具有一定的使用時間,用到沒有能量就需要玩家們進行充能,那麼各位小夥伴們知道如何充能嗎?下面是小編帶來的攻略分享,一起來看下吧!

  首先帶道具usb進場

  有些樓層會有一種房間,裏面會有一個身高很高的怪,打死它後會出兩個小boos,打死。

  反覆進出此房間,每次進出都會有個怪在中間自殺。它的自殺可以為道具充能。

  滿了以後就可以使用,至於功能呢。屁都沒有,就是給你解鎖一個人物

  説實話,這個人物。尼瑪辣雞啊,普攻發子彈,2的傷害。3格初始血量,天生帶得一個技能

  這個技能能買到,但我至今都不知道這個技能有什麼用,用了就傷半格血,啥事都不會發生。

  (2017-10-04)


  DNF春節的寵物附魔寶珠在昨晚12點就過期了,所以不少囤貨的商人都在瘋狂喊喇叭賣,也有不少人在喊喇叭收。本來嘛,快過期了都會馬上脱手的,哪成想黑商居然還抬價。

  現在都去打冰屬性去了,其他的屬強都不算貴。像這個雙暗,前段時候600W才買了一個,結果這會都快過期了,商人居然還抬高了價錢出售,是想找冤大頭嗎?

  雙獨立,雙冰,甚至雙物攻,都已經漲到了很高的價錢。黑商可勁的在囤,就想着,誒,快過期了,不買就沒機會了,想多賺一點,然後昨晚深夜的喇叭都是瘋狂在甩貨收貨。

  其實很多人不會糾結這個附魔,當初買完年套就附魔好了的,就算想換,價格太高人家也能湊合用用,反正再等春節就是了。不過我就服這些商人,打碎牙往肚子裏咽,這讓我想起了當初囤春節寶物盒子的。

  當時春節套附贈的這個盒子是可以選擇開的,可以交易。價格都差不多,為了穩定獲得黃金書一般都會選擇下面那個。那時候就有黑商大量囤了這個禮盒,然後還是在過期的前一晚,瘋狂取消再重新上架,或者喊喇叭,但是居然都不肯降價,聲稱“就算過期了也不降價賣掉”。

  每年黃金書都要過期很多,白白浪費掉,不知該傷心還是高興!

  點關注不迷路,帶你領略各種遊戲玩法!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王炯”:萬惡的資本主義 牛奶倒河裏也不降價賣

  網友“時光流逝”:雖然不懂這個遊戲,按照市場經濟長久發展,過期也不要便宜賣才是王道

  網友“SUP love Lin”:這個是過期了就沒了

  網友“勤訓”:看看明年的年套如何

  網友“農夫三拳,有點疼。”:又沒人逼着你們買,可以等過年才買啊,反正我不急,等過年再出一遍

  (2017-09-26)


  搖滾明星被道具砸趴下。48歲的老搖滾明星曼森在日前紐約的演唱會期間,由於想要爬上背後兩把手槍形狀的道具,結果沒想到導致這個道具垮塌,把他整個壓到底下。事發後,不少歌迷直接跳上台來,幫助工作人員把這名老唱將救出來。目前曼森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他的後續演唱會也都被取消。

  (2017-10-02)


  9月11日,眉縣公安局湯峪派出所接到遊客段先生報警求救:自己在太白山旅遊景區遊玩時未能按時返程,在夜間下山途中誤入七女峯景點被困。派出所值班民警李金勞、薛衞斌接到求救電話後第一時間向單位領導彙報情況,同時緊急聯繫相關部門,很快由公安幹警、太白山國家森林公園工作人員、曙光救援隊組成的6人救援小隊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太白山七女峯景點由七座陡峭山峯組成,平均海拔2800米,植被茂盛,自然保護度高,山上道路狹窄,最窄出僅有20釐米寬,且山勢陡峭,很多地方的坡度接近直角,有“小華山”之稱,受登山愛好者的青睞。在夜間搜救,無疑為救援小隊增加了更多的困難。

  夜間山上温度接近零度,且被困遊客在報警後便失去聯繫,救援多持續一分鐘,被困遊客的生命安全就多一分威脅,在此情況下,救援小隊迅速制定搜救方案,從海拔2900米的景點出口處一路向下展開搜救,在多處懸崖峭壁路段,民警不顧個人安危,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保護下,繼續前行。經過整整一夜的搜救,救援小隊終於在9月11日早晨5點找到了遊客段先生,此時經過一夜的飢寒與驚嚇的段先生體力已經接近極限。在一段時間的休整後,救援小隊攙扶着段先生下山,目前已無大礙。

  (2017-09-12)


  看道具猜英雄遊戲又來了,上一次小編髮布的看武器猜英雄遊戲中就有一把武器確確實實是90%玩家猜不出來,沒看過的小夥伴可以關注小編後去查看小編之前發佈的那篇文章,今天的遊戲也一樣的精彩,但是也一樣的有難度,這一次我們要猜的是道具,看道具識英雄,以下8個道具看看你能猜出幾個?

  第一個是一隻非常可愛的紅白色鯉魚,咋一看可能有的玩家會認為是莊周的,但其實不是他的,雖然莊周這個英雄跟水有點關係,但是莊周騎的不是魚,那麼這隻魚會是峽谷中的哪一個英雄?

  第二個道具一身的綠,我猜有的玩家看到綠色就立馬想到蘭陵王去了,首先這個道具跟蘭陵王是沒任何關係的,這東西不像是葫蘆倒像是燈泡,的確挺像燈泡,峽谷中有誰是用這個道具的嗎?

  第三個道具是一個食物,什麼?有人跟我説這是一個菠蘿?別鬧好嗎,這明明就是一個芒果,哈哈,開個玩笑,下圖的食物很明顯是一個蘋果,想到了吧?是不是很簡單?快發表你的偉大言論告訴大家吧!

  第四個道具更簡單了,因為這個英雄實在太火了,導致他身上可能任何一個細節都被玩家捉摸透了,這個小小的葫蘆自然不是什麼問題了,那麼快説出來他是誰吧!

  下面這第五個道具對於平時不怎麼注意觀察的玩家來説似乎有點難度了,這個道具説熟悉不熟悉,但是説陌生也不陌生,總感覺在哪見過,那麼這個東西的主人是誰?

  這個英雄也是眾多玩家的焦點,所以這第六個道具也不難,特徵很明顯,一個類似燈籠一樣會發光的球狀物品被繩子吊了起來,這個應該是難不倒玩家們。

  第七個道具是一把鑰匙,仔細看這把鑰匙上邊還鑲着三顆寶石哦,很高貴的感覺,那麼這把鑰匙你在峽谷中見過嗎?你知道是誰的嗎?估計這個道具能難倒一大片玩家。

  第八個道具也就是最後一個,如果説上面那個道具不好猜,那麼這個道具就更加讓你費腦了,思來想去是不是都想不出它的主人,這個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頭冠?還是什麼鬼?誰能告訴小編這個東西到底是哪一個英雄身上的?

  看完以上的道具有沒有讓你很費腦呢,一共8個道具,各代表着8個不同的英雄,你猜出來了幾個?説出來和大家分享下看看誰猜的最多。

  (2017-10-01)


  從小老師就教導我們拾金不昧,撿到的東西要物歸原主。

  即便你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也應該交給警察叔叔.

  我一直天真的以為老師這麼做只是為了讓我們養成良好的品格

  原來…是怕我們犯法啊!!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

  宋先生打球時不慎將外婆贈予的玉墜掉落。次日呂先生遛狗時看到地上的玉墜,怕小狗勿食,順手拾起將玉墜丟入垃圾桶。宋先生後以監控錄像為據,一紙訴訟將呂先生告上法庭,並要求賠償1萬元

  雖然最後雙方庭外調解,但小編搜了搜法律條款

  也就是説外面地上的東西不可以隨便撿起自行處置!找不到失主需交給警察叔叔!

  同時看到地上的“垃圾”也不要輕易丟進垃圾桶,他有可能是別人遺失的,不然小心惹上官司!

  想想剛剛小編剛把不知道誰放在辦公室裏的過期零食給丟掉了!

  好後悔啊!不知道會不會被告…我好怕…

  以後大家對於無主之物,要不就不要碰,碰了千萬要交給警察叔叔!

  其實不是小編較真,畢竟像手機電腦或者現金,那種價值明顯的物品,撿到了丟掉或不歸還,是犯法的我可以理解。但像玉墜這種東西… 不是每個人都能辨別價值。

  在我眼裏…它們都是石頭

  還好這起案件最後庭外和解了,不然一但開了先例,豈不是可以出去碰瓷~

  “我不小心遺失的這張手紙上有XXX的簽名,價值10萬”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sea不是海”:前兩天撿了個手鍊,看了看舊舊的給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