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我省提出11個方面、35條落實措施、99項具體任務。其中,7月底前,我省將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標補發資金髮放到位。
我省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執行16%的單位繳費比例。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户,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對其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低收入人員,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繳費。按照先行先試要求,對2020年年底仍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允許其2021年補繳。
針對“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將參保不足1年的農民工等失業人員納入常住地保障”,我省提出,2020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山東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7月底前,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和方案安排,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標補發資金髮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