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0日)中午,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發佈通報:
2020年7月10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毅清販賣毒品案在虹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繳獲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虹口區檢察院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黃毅清經事先與購毒人員餘某某聯繫,在其家中及居住的小區附近,先後5次將5包共計約80克“冰毒”販賣給餘某某。被告人黃毅清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販賣,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第七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當庭質證,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黃毅清作了最後陳述。法院根據被告人黃毅清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曾造謠警方是周立波保護傘
後被查出涉販賣和吸食毒品
去年(2019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發佈警情通報稱,近日,黃毅清(男,34歲)因在網絡散佈不實言論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後,繼續通過網絡發佈不實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虹口公安分局於8月3日依法對黃刑事拘留。後經進一步調查,公安機關發現黃毅清還存在向他人販賣毒品和吸食毒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日前,公安機關以黃毅清涉嫌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對其吸毒違法行為另案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同日(2019年8月28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通報,虹口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對犯罪嫌疑人黃毅清(男,34歲)批准逮捕。
據南都過往報道,網民“@AndyHYQ替身”在新浪微博多次發帖,指稱上海經偵民警充當他人“保護傘”,並稱掌握一定證據和線索。經上海市公安局核查,黃某清因私人恩怨糾葛,為發泄私憤,故意編造杜撰和發佈相關帖文。2019年7月28日,警方依法對其作岀行政拘留處罰。
2019年7月29日上午,虹口公安分局再次發佈警情通報,對有尋釁滋事違法行為的黃某清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罰決定。但因黃某清右跟骨存在骨折的病情,經醫院確認須儘快進行手術治療。隨後警方依法對其作出停止執行行政拘留的決定。南都記者從警方人士處獲悉,拘留決定機關同意停止執行行政拘留的,在被拘留人停止執行的情形消除後,將不再執行原行政拘留決定。
南都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在黃毅清的個人認證微博中,置頂的仍是指路 @AndyHYQ替身 有周某某“爆料”的微博。記者發現該博主曾在2019年7月28日就其發佈的“周某某、胡某和上海經偵部門的不實帖文”發表道歉聲明,警方隨後的停止拘留決定也在該博評論區引起網友熱議。截至2019年8月3日,該博持續發佈與周某某的個人恩怨往事,並於8月2日發文“勸網友善良”,稱“網友的真面目我早就看穿,人最怕的,就是“理智”成為了“情緒”的俘虜。”
來源:虹口檢察、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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