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28日電(記者倪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以“加強民事檢察監督精準服務民企發展”為主題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第二十一批指導性案例,為民營經濟司法保護提供辦案指導。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共有4個,分別是深圳市丙投資企業(有限合夥)被訴股東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抗訴案;某牧業公司被錯列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監督案;南漳縣丙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被明顯超標的額查封執行監督案;福建甲光電公司、福建乙科技公司與福建丁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和解案。
據介紹,近年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精準監督工作理念,依法審查涉民營經濟民事監督案件,積極通過抗訴、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強對涉民營經濟案件的司法監督,有效保障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法辦理一批虛假訴訟案件,維護社會誠信與市場秩序,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對違法執行行為的監督,重點解決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產權保護中的突出問題;不斷提升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提高司法效率。
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落實平等保護理念,通過制定發佈有關民營經濟司法保護的規範性文件、成立專門辦案機構、加強與工商聯相關行業商會的聯繫溝通以及多渠道、多舉措幫助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提高運用法律維護權益、促進發展的法治能力等方式讓法律成為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依法經營的護身符。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