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孫世芳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對市中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統政治生態造成了嚴重破壞。”近日,山西省運城市委第三巡察組進駐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為期3個月的巡察工作。巡察動員會上被“點名”的孫世芳曾先後8次參與民間借貸獲利近200萬元。針對孫世芳案暴露出的問題,運城市中院組織開展了集中整改,所有人都提交了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自查自糾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了對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行為的處分規定。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和組織民間借貸,究其原因是“利”字當頭,以至忘記了黨紀黨規。
日賺萬元生財有“道”
“手裏有些閒錢,有機會幫忙放出去吧,賺些利息。”孫世芳與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蔡某認識後,提出了“用錢生錢”的想法。
當時蔡某有個案子在人民法院審理,找到了孫世芳幫忙給辦案人打招呼,正想找機會感謝孫世芳。在蔡某看來,“圍獵”孫世芳的機會來了。
“利息收取多少就給你多少,我中間不賺錢。收不回來,我承擔損失。”蔡某的一番承諾正合孫世芳的心意。
而蔡某也是別有用心,想先讓孫世芳掙錢,通過給好處跟他處好關係,再順勢提出自己的需求:“以後案子上的事要多幫忙!”
“有個油脂廠要用錢,月息2分。”蔡某告訴孫世芳消息後,孫世芳先後兩次給蔡某提供資金276萬元。
因為孫世芳轉款時間太長,其中100萬元一直留在蔡某的企業賬户上。但蔡某收回借款後,依然如期如約支付了81萬元利息。
不久後,蔡某再次找到孫世芳,説有人需要用錢,100萬元每天利息3000元。孫世芳給蔡某提供資金370萬元。4天后,孫世芳獲取利息4.44萬元。
15天,獲利18萬元;4天,獲利3.6萬元;10天,獲利9萬元……孫世芳先後8次通過蔡某把錢借給他人,獲利近200萬元。
“用錢生錢”屢試不爽,嚐到了甜頭的孫世芳甚至開始借錢“生錢”,兩次從司機韋某處籌集借款140萬元。
“這些錢看起來似乎取之有道,是他‘掙’來的。但實際上還是靠手中的公權。”審查調查人員介紹説,從吃吃喝喝、收受禮品禮金,到通過案件收受好處費,再到“用錢生錢”,孫世芳徹底淪為金錢的奴隸。
作為回報,孫世芳應蔡某請求,利用職權,通過某縣人民法院時任院長、主辦案件法官為蔡某所涉案件説情打招呼。該案件上訴至市中院後,孫世芳又將相關負責人叫到自己辦公室,讓其隨時彙報案件進程,儘量保證蔡某利益。在蔡某妻子所涉民事案件上,蔡某再次請求孫世芳向主審法官説情。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9年1月,孫世芳被運城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9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
依附職權影響違規獲利
梳理發現,黨員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獲取高額利息,並非個案。背後,皆是一個“利”字作祟。
利,因何而得?
一些黨員幹部利用職權為管理服務對象謀取利益,然後將資金出借給管理服務對象並獲取“較高”利息。孫世芳通過蔡某先後8次將錢借給他人,借貸期間為蔡某的相關案件説情打招呼,嚴重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運城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借貸關係,依附於黨員幹部崗位與職權的影響,實際上是一種權錢交易。”
從通報的情況看,這類情況並不少見: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施平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得鉅額利益;湖南省邵陽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市總工會原主席王長忠利用職務影響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利;山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劉士合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借貸活動……
錢,從何而來?
有些別有用心之人,打着民間借貸的“幌子”,變相行賄受賄。浙江省金華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申屠福華擔任東陽市委副書記後,不少找他幫忙的人表露出讓其“入股收息、一起發財”的意思。起初申屠福華還分散地從別人那裏借幾十萬元、上百萬元去“投資”,獲利後立即歸還。隨着膽子越來越大,他將借款的對象集中到了自認為有錢又大方的老闆“朋友”身上,並用借來的錢高息借貸轉貸,滾動“投資”。
有些黨員領導幹部則利用貪污、挪用的公款或受賄所得、利用公權力無償借用資金從事借貸活動,資金來源本身就是違紀違法所得。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第一政委陳棟橋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資金放貸,獲取大額回報。
調查發現,一些違規民間借貸與涉黑涉惡問題相伴相生。有的黨員幹部直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的則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相互交織、提供保護,利用高利放貸獲取非法利益,從而實現權錢交易。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2016年以來,隴南市武都區安化鎮曾街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四平入股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該公司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並高利放貸,採取暴力恐嚇、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向借款人催收賬款,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金融秩序。張四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違規民間借貸不僅成為滋生腐敗的温牀,也給羣眾利益帶來嚴重損害,這就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嚴肅查處黨員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行為,斬斷以權獲利的尋租鏈條。
壓縮違規借貸尋租空間
孫世芳等案發生後,運城市紀委監委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該市公職人員因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受到處理的案件進行梳理,形成調研報告,對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的主要表現形式及特點、原因、危害等進行了分析。
為專項整治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今年4月,運城市紀委監委印發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同時,制定出台《運城市紀委監委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行為導則》,劃定政商交往“禁止區”,規定不得以本人、近親屬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名義,在管理服務企業中籌資借款、投資理財等謀取不正當利益。
永濟市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科級審判員、執行局員額法官李平海利用職務便利違法進行高利放貸;平陸縣原工商局副局長杜鎖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運城市紀委監委選取近年來6起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的反面典型案例進行黨內通報,進一步嚴明紀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要求全市黨員幹部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我們將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和承諾書納入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檔案,作為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的重要依據。”運城市紀委監委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該市10萬名公職人員對照4方面22個問題逐一自查自糾,填寫了“一表一書”,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126個。
運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將整治任務納入日常監督重要內容,把整治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作為落實日常監督責任的重點。在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後,通過集中查處、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核查驗收等工作,把專項整治工作持續引向深入。
“從問題線索來源看,除羣眾舉報、審查調查發現外,也有審計、法院移交的。”運城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一方面認真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涉及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民間借貸問題線索,另一方面,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對接,將近年來辦理的公職人員違規借貸、非法集資等案件逐一過篩。
近年來,針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問題,除了抓好案發單位的整改,各地普遍注重舉一反三,推動系統整治。
浙江省紀委監委開展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專項治理,去年以來,全省共處理違規借貸272人,涉及金額4.18億元。在此基礎上,該省制定出台了《防止領導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行為規定》,嚴禁與管理服務對象發生借貸、擔保、居間介紹等民間借貸關係。更不得收取利息,或者以收取介紹費、中介費、有償擔保費等形式進行營利性活動。明確規定,根據領導幹部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的情節輕重,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直至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金華市針對案件查處發現的黨員幹部“違規借貸、違規持股、違規房產交易”和“一家兩制”利益衝突問題,在全市深入開展“三清理一規範”專項行動,共有6.5萬餘名黨員幹部進行了自查,對涉及違紀違規的黨員幹部提醒談話471人、批評教育或責令檢查223人,組織處理22人,黨紀政務立案46人。
近期,根據近幾年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部分基層幹部參與民間借貸,個別老闆以借貸為名行“圍獵”之實的情況,廣東省佛山市紀委監委在為全市1132名紀檢監察干部建立廉政檔案過程中,首次收集“本人及配偶或以他人名義向本人管理和服務對象、社會老闆借貸款情況”“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為所有權人或共有人的房產情況”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等相關情況。為防止瞞報行為,該市將開展隨機抽查,一旦發現不如實填報或弄虛作假的,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本報記者 李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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