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權賦能”破解“權責不匹”

一直以來,基層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權責不匹配問題,加重了基層幹部負擔。今年4月中辦印發通知,要求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通知提出深化治理改革為基層放權賦能,從而進一步為基層幹部減負。

鄉鎮街道承接着大量上級職能部門的行政和管理事務,在基層社會治理中處於關鍵地位。但在具體工作中,責任層層壓實到基層,相配套的社會資源、管理權限、民生服務有時卻未能同步。對一些涉及羣眾利益的眼前事,基層幹部“看得見”卻常常“管不着”。

要破解基層治理的“權責不匹”,關鍵在於做好“放權賦能”。一方面,進一步釐清不同層級、部門、崗位之間的職責邊界,建立健全責任清單,防止層層向基層轉嫁責任。另一方面,要推動資源、經濟社會事務管理權限、人力物力財力下放到基層,全力解決“小馬拉大車”的問題,為基層幹部創造更加充分、高效的幹事條件。

此外,針對基層幹部反映的各級督查、考核負擔過重等問題,各地應當堅持實效導向,不濫用痕跡管理,不單純以數字和數量作為評判標尺,為基層幹部抓落實留足空間。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科社部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17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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