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08:02 來源:西安日報
近日,高陵區檢察院對未成年人胡某、鄧某涉嫌盜竊一案依法做出不起訴決定,並對不起訴進行宣佈。宣佈活動由該院相關負責人主持,承辦檢察官、被不起訴人、辯護人及幫教考察的司法社工參加。
據悉,該案由公安經開分局偵查終結,移送高陵區檢察院審査起訴。經審査認為,被不起訴人作案時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悔罪、賠償諒解等情節,幫教條件良好。該院依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特別程序之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依法對胡某、鄧某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委託陝西省指南針司法社工服務中心對二人進行觀護幫教,經過6個月的監督考察,二人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表現良好,遂依法對二人做出不起訴決定。
我國刑事訴訟法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規定了特別程序,高陵區檢察院在辦案中通過多種方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罪錯未成年人,促使他們順利迴歸社會。 馬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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