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力部和教育部發表聯合公告宣佈,從8月10日晚上11時59分起,所有不在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隔離的入境者,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
聯合公告稱,包括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長期準證持有者、工作準證持有者和其家屬在內的所有入境者,只要是在指定設施以外進行14天居家隔離,期間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12歲及以下的入境者則可豁免。
公告稱,所有被允許在住家履行居家隔離的入境者,在通關後將收到電子追蹤器。入境者一抵達住家就必須立即啓動追蹤器,否則執法機構將採取行動。(總枱記者 孫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