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建築門窗等51種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範圍

人民網北京8月11日電 (邢鄭)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將建築門窗及配件等51種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範圍,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分級認證。

擴大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範圍

在前期綠色建材評價工作基礎上,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將建築門窗及配件等51種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範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分級認證。根據行業發展和認證工作需要,三部門還將適時把其他建材產品納入實施範圍。

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及業務轉換要求

獲得批准的認證機構應依據《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實施通則》制定對應產品認證實施細則,並向認監委備案。

獲證產品應按照《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14〕75號)要求加施“認證活動二”綠色產品標識,並標註分級結果。

培育綠色建材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培育綠色建材生產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

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託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綠色建材採信應用數據庫,獲證企業或認證機構提出入庫申請。

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發揮職能,做好入庫建材產品監督管理。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鼓勵在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優先採用綠色建材採信應用數據庫中的產品。

此外,對於現有綠色建材評價機構自獲得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資質之日起,應停止受理認證範圍內相應產品的綠色建材評價申請。自2021年5月1日起,綠色建材評價機構停止開展全部綠色建材評價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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