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電影網訊 據北京互聯網法院,演員楊紫名譽權侵害案的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供偽造的加蓋公安機關公章、民警簽章的證明材料原件,來證明自己身份證和手機丟失,最終被法院查出證明材料造假並判罰款10萬元。
楊紫名譽權案件庭審畫面(圖源:中新視頻)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楊紫方表示,張某在微博上多次發表有損楊紫名譽的言論。被告張某稱,自己身份證和手機早已丟失,微博賬號是他人冒名註冊,並出具了派出所證明材料。派出所稱,未給張某開過身份證丟失證明。
合議庭認為,張某偽造公安機關的多份證明材料,且在庭審中堅稱其證據真實,該證據材料對查明張某是否為涉案微博註冊人有重大影響,張某的行為嚴重妨礙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情節極其嚴重,構成偽造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情形。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對張某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