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一位大媽撿走路上一隻紙箱
紙箱主人騎車追回時遇車禍身亡
大媽被追責索賠32萬餘元
雙方數度鬧上法庭……
這是怎麼回事?
事情發生在2017年9月
史大媽騎電瓶車經過路口時
撿了一個紙箱
史大媽稱
自己騎電瓶車經過路口時,發現馬路中間有個紙箱影響交通,就撿拾起來準備交到派出所。
誰知失主馬某為了要回紙箱
在追趕史大媽的途中
遭遇車禍,不幸死亡
而史大媽當時並不知道發生了悲劇
她表示是被起訴後才知道
失主馬某出了車禍
失主女兒認為史大媽佔便宜
對於失主馬某的交通意外
失主女兒馬女士認為
正是史大媽佔小便宜偷拿了紙箱
才導致父親出車禍死亡
但大媽還始終不肯認錯
馬女士説
父親馬某的車當時壞了停在路邊,將箱子放在邊上以示警示,隨後父親回到駕駛室去打電話,看到箱子被史大媽拿走後趕忙去追,並且一直大喊“是我的”,大媽還是拿着紙箱一直往前走……由於父親急於追趕,沒來得及帶安全頭盔,沒有顧及交通安全,導致意外發生。
雙方各執一詞,鬧上了法庭
法院一審判決!
2018年1月
法院一審駁回馬女士的訴求
判決史大媽撿紙箱
和失主車禍沒有因果關係
無需賠償
根據宜興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史大媽的撿拾行為和馬某的車禍身亡法律上不構成因果關係,馬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未能謹慎駕駛、未佩戴安全頭盔,才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但在2018年5月
失主女兒馬女士不服一審判決結果
上訴至無錫市中院
二審又改判了
二審改判史大媽的撿拾行為
與失主死亡存在因果
史大媽需賠償32萬餘元
法院認為
馬某將農藥箱放置於路面,並不是史大媽未經核實就帶走該貨物的正當理由。
對此,史大媽稱自己又急又氣
條件不好根本無力賠償
工資、房產全被凍結
於是又上訴至江蘇省高院
日前,江蘇省高院
維持二審判決結果
馬女士表示
能不能賠償跟應不應該賠償完全是兩碼事,對方到現在都不承認錯了,至今都沒有説一聲對不起。
究竟是大媽做了好事無需賠償?
還是貪小便宜應該負擔一定的責任?
網友們眾説紛紜
大部分網友説
史大媽“撿”紙箱
和馬某出車禍死亡之間
確實存在一定關係,理應賠償
也有網友認為
還是一審判得準確
史大媽無需賠償
來源:東方網、澎湃新聞、網友評論等
編髮:黃琳
【來源: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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