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故事:這天,張軍又一次喝的爛醉回了家,王靜為張軍沏好了茶,放在牀頭,她知道張軍有個習慣,喝醉了酒,夜裏必須喝茶。準備好了這些,她來到客廳,還沒等她坐下,忽聽張軍的公文包裏手機驟響。王靜急忙拿過公文包,取出手機,還沒等王靜説話,電話裏傳來一個柔細的聲音:“喂! 張軍哥嗎?”王靜一聽,嚇了一跳,她急中生智:“喂,你是誰呀?我是張軍他媽 。 ”
“原來是張伯母呀!張軍哥到家了嗎?”
“到家了,你到底是誰呀?”
“到家我就放心了,他看見來電顯示就知道我是誰了,張伯母,拜拜!”放下電話,王靜的心裏好生難受,聽聲音她不過二十幾歲,那聲音好像在哪裏聽過,很耳熟的,可她怎麼也想不起來,她到底是誰呢?可以肯定,張軍今天晚上一定跟她在一起了,難道?
王靜正想着,忽然醒過神兒來,剛才接聽張軍的手機時,他的公文包裏好像有個什麼東西。王靜再打開包時,不由又重重地嚇了一跳,因為,包裏有一個精製的盒子,打開盒子,裏面襯着黃色錦緞,是一條白金項鍊,款式是自己最喜歡的那種,張軍曾給自己買過幾條,只是這條比自己的幾條都重多了。王靜打開發票一看,上面寫着:人民幣八千八百八十元,日期是九月六日。
王靜頓時覺得腦袋嗡的一聲。因為九月六日是自己的生日,生日那天,張軍就送給她一條於此差不多的項鍊,只是那條比這條小得多,才二千多塊錢。看樣子這條項鍊非比尋常,難道他有了別的女人?
王靜穩神,突然想出一條妙計。於是,趁着夜色,她潛入了網友:這樣的父母也是醉了" href="/zh-my/complex/KWLMQMVHGZ.html">女兒小怡的卧室。
第二天一早,張軍的酒已經醒了,他吃過了早飯,笑着説:“王靜,我昨天是不是喝多了?這幫小子真能喝!我也沒辦法,都是哥們兒。”聽了張軍的話,王靜的心裏又是一哆嗦,她聽得出張軍把“這幫小子”説得很重是在告訴自己,他昨天晩上跟一幫男人在一起。 然而他哪裏知道,自己昨天晩上接到了一個女人的電話!
臨出門,王靜問: “晩上回來吃嗎? ”
“不一定,晩上還有幾個生意,可能今天晩上回不來了,你們先吃吧! ”説完張軍頭也不回地走了。
張軍前腳一走,王靜再也控制不住眼淚了,她竟然“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她的哭聲驚醒了女兒小怡。今天是星期天,小怡本來想睡個懶覺,聽到媽媽的哭泣聲,就跑出來,問:“媽!你怎麼了?出什麼事了嗎? "
“沒,,沒,,沒事,小孩子睡覺去! ”“我當然睡覺了,要不是你的哭聲把我驚醒,我還在睡着呢! 小怡説完轉身回卧室去了。
一連七天,張軍沒回家了。王靜實在忍不住了,給他打電話,沒人聽,打手機,他不開機,王靜徹底沒了信心,難道我什麼地方做得不好? 他才。。。。
第八天晚上,張軍終於回來了 。這次張軍很清醒,根本沒有喝酒的意思。 一進門張軍很緊張地説:“王靜,出事了,我犯錯誤了。”
王靜早就料到 一幕,她淡淡地説:“你在外面尋歡作樂,還想起回家了? 真不簡單呀!”
“王靜,你怎麼了?我真的出事兒了。”
“你當然得出事兒了,是不是跟別的女人的事 讓人家知道了?”
“你説得哪裏話?為了公司能搶到一筆生意,我給了張科長一條白金項鍊,前幾天張科長犯事了,他把事兒給供出來了,看來我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了。這幾天我到處想辦法,原來不錯的哥們兒現在一個也找不到了,忙了一個星期,沒有一點頭緒,我只好回來準備準備。説不定明天檢察院的人就會來呢!”
王靜一聽,眼淚頓時下來了:“你老實巴交的,怎麼會惹上官司?這可如何是好呀?要不,咱們拿點錢去打點打點?”
“沒用的,檢察院要是有證據,花多少錢都是白費,再説人家是執法部門,誰收咱的錢哪?我本來就有罪,要是再給他們送錢,這不是罪上加罪嗎? ”張軍無奈地説。
張軍一家三口一夜沒睡,研究對策,直到天亮也沒想出辦法來,女兒和老婆整整哭了一夜,天剛亮,張軍哭喪着臉把一個臉盆、一套牙具、還有一雙拖鞋裝進一個塑料口袋裏,他已經準備好,他知道弄不好,得判他個一兩年。
早晨八點剛過,一輛警車使停到了張軍家門口。幾名檢察員衝了進來,其中的一位説:“哪位是張軍? 你涉嫌行賄,請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査。 ”張軍迎上前來:“我叫張軍 。”王靜一把抓住張軍:“張軍,你不能走呀!你怎麼會犯錯誤呢?”一位檢察員上前説:“請你不要妨礙公務。”王靜哭着説:“你們為什麼抓他,他犯什麼錯了?你們有什麼證據?”其中的一個檢察員説:“據張科長交代, 張軍送給他一條白金項鍊, 價值八千多元,這是發票。”王靜一聽,突然“哈哈”大笑起來,眾人不解,都以為王靜瘋了。她定了定神説:“我以為他給別人送錢了呢,不就是一條項鍊嗎?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檢察員説:“那條項鍊價值近萬元,情況要是屬實還挺嚴重呢!”王靜笑着説:“那條項鍊是假的,真的在我這兒呢! ”説着,王靜回身從抽屜裏拿出一個紙包,打開紙包,從裏面取出一條白金項鍊遞給檢察員。一位女檢察員接過項鍊,笑着説:“作為女人,我可以看出,這條項鍊是假的。”王靜一把搶過項鍊,臉色慘白,她左看右看,嘴裏還不住地念着:“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難道那天夜裏我在慌亂之中又把真的放回去了,把假的留下了? ”
就在這時,女兒小怡在一旁説:“媽,不用找了,你紙包裏的那條項鍊在我這裏。”説着,她把一條項鍊遞了過來,那位女檢察員接過來一看,笑着説:“你們這一家人是怎麼回事兒?這個才是真的,看!合格證還在。既然你送給張科長的那條項鍊是假的,也沒必要帶你回檢察院了,好了,我們先走了。”
張軍一見,疑惑不解,愣在一旁。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女兒小怡道出了事情的原委:那天夜裏,我媽到我卧室找東西時,把我驚醒了,我發現媽媽把爸爸買給我的幾條假白金項鍊都拿去了。我好奇,就跟媽用來到客廳。我發現媽媽用我的假項鍊把爸爸包裏的一條真項鍊換了出來,然後把剩下的兩條放回我的卧室。 我雖然有3條假的項鍊,卻還沒有一條真的,於是我第二天用同樣的手法,用我的一條假項鍊把這條真的給換出來了,我還戴了好幾天呢!”
張軍一聽,一把抱起女兒:“我的好女兒,你救了爸爸的命呀!”張軍突然放下女兒,他感到不對,女兒是從妻子王靜那兒換來的真項鍊,這盜項鍊的“元兇”是王靜呀!他回過頭來問妻子:“你為什麼要換走我的項鍊?”王靜説:“你還説呢,我還沒問你呢! 那天有個給你打電話的女人是誰?”
“哪天呢?”
“就是你喝醉酒的那天。 ”
“我經常喝醉酒回來,你到底説的是哪天? ”
王靜此時哭了:“你還裝糊塗!我就是接到那個女人的電話才發現你包裏的項鍊的。我以為你的項鍊是給那個女人的,所以我半夜潛入女兒的房裏用女兒的假項鍊把真的換了出來。 那個女人知道你用假項鍊能騙她,一定會跟你散夥的,沒想到。。。”
“嗨! 你可真是太傻了,我是那樣的人嗎?你真的沒聽出來?她不是你那個調皮的小妹、我那個小姨子嗎?那天, 我和生意夥伴談完生意到她開的小餐廳去吃飯,她看我喝多了酒,對我説,我逗逗我姐,看你怎麼辦! 沒想到她來真的。”
王靜紅着臉説:“我懷疑你證明我愛你,我的懷疑救了你的命,也就是我對你的愛救了你,要是你有什麼地方對不起我們母女,定有你的苦果子吃! ” 回過身,張軍把白金項鍊戴在妻子王靜的脖子上: “這叫物歸原主。”一家三口樂開了花。
(故事完)
《那年花開月正圓》胡詠梅一心要害周瑩,兩人終於正面衝突了,最後胡詠梅破產,周瑩獲得大量訂單。而胡詠梅去找杜明禮借錢,杜明禮為了自己的將來終是沒有出手相助。周瑩意外得知胡詠梅是下毒害死吳聘的兇手,而原本胡詠梅想要害死的人是她,吳聘是被錯害的。周瑩約胡詠梅在吳聘墳前相見,沒想到胡詠梅卻對她痛下殺手。
胡詠梅説她畢生的願望就是看到周瑩一貧如洗、無法立足,然而最終卻自食惡果。在吳聘墳前胡詠梅對周瑩拔刀相向,幸好周老四及時到來,他奮不顧身去救周瑩,最後被胡詠梅刺死了,遺言留下了半句周瑩的身世。
周老四在裏面雖然愛賭,但是卻不是以往劇裏的糊塗慫包後爹,他也是非常機智搞笑的,而且周瑩也會懟他,但是這種父女模式仍可見老四是寵愛和縱容周瑩的。沒了丈夫、沒了孩子,現在又沒了爹,這對周瑩來説又是一個重重的打擊啊。
(2017-09-25)
34歲的李先生突發肺栓塞致心臟呼吸驟停,經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急救醫生全力搶救,終於轉危為安。不過,事後患者父親找到院方,稱醫生搶救兒子時剪掉了衣褲,導致其褲兜裏的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索要1000元賠償金。9月21日,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將湊的1000元錢給了患者家屬。(9月22日《楚天都市報》)
(圖片説明:在民警調解下,醫院同意賠償李先生1000元 來源:楚天都市報)
此新聞一出,頓時輿情洶洶,患者家屬成為眾矢之的。幾近一邊倒的網友譏評患者家屬“錙珠必較要錢不要命”、“恩將仇報”云云,參與搶救卻最終湊錢賠償的醫護人員則被稱是遭遇了“農夫與蛇”的故事。可見網友評議多是採取了道德褒貶視角。
但是在現代社會,正如社會學家費孝通在《無訟》一文中所説的,定紛止爭,所重的是釐定權利,即應採權利本位,個人合法權利是不受侵犯的。那麼,在命救過來財物卻受損失的情況下,患者一方有權進行經濟索賠嗎?網友苛評要求患者家屬放棄索賠,是不是在進行道德綁架呢?
固然,正如中南醫院副院長趙剡所説,急救就是與時間賽跑,特別是呼吸心跳都暫停的患者,往往一分鐘就能定生死,剪衣服救人的程序絕對沒有錯,不管穿着多名貴的衣服,在那種情況下都必須剪掉。但他也承認,在處理患者剪破的衣物及隨身物品的方式上,醫護人員確有疏忽。一般情況下,搶救時剪掉的衣服,按醫院制度必須由醫護人員清理後將衣物內夾帶的財物交給家屬,再將破損衣物丟棄。但這次搶救情況緊急,醫護人員非常緊張,救治成功後情緒激動,忘記檢查破損衣物而直接當垃圾處理了。這固然可以理解,但既有違醫院制度,屬於工作失誤,那麼患者家屬就此索賠,也就並非沒來由。
從民法角度來説,醫護人員全力搶救李先生的行為屬於緊急避險。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九條明文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醫護人員在全力施救過程中剪破衣服無法規避,那麼無論剪破多名貴的衣服都不用賠償,但是最後忘把破損衣服內夾帶的財物清理出來交還家屬,而是直接作為垃圾丟棄,有違醫院制度,存在工作失誤,那就屬於“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的情形,應就患者衣物破損之外的一應財物損失進行賠償。一些網站在轉載這條新聞時標以《醫生搶救時剪壞患者衣物 救完人被家屬索賠千元》的題目,純屬以偏概全,刻意製造衝突、誤導輿論的標題黨行為,因為患者家屬索賠的主要標的物,並不是被剪壞的衣物,而是醫護人員未按醫院制度執行,因處置失當導致的將患者500元現金、數據線、身份證、銀行卡等財物丟失。
患者家屬之初索賠1500元,為醫院相關負責人所拒絕,後經出警民警調解,參與急救的醫護人員湊錢賠了1000元,民警也被網友譏評為“和稀泥”“該下崗”,純屬躺槍。1000元的賠償為涉事雙方所接受,那是討價還價各讓一步的協商結果,願打願挨屬於意思自治範疇,民警既未強制調解也無權強制調解。幸虧患者財物損失數額不大,若是數額大而調解不成對薄公堂,法院也是要循一定的舉證規則進行權利釐定來定紛止爭的。
如果命救過來了,對於財物損失不計較不用賠,那是患者家屬大度;但若是堅持索賠,也於法有據,是行使正當權利,應予尊重。一句話,事歸兩碼,患者家屬對於醫護人員因處置失當造成患者不必要的財物損失,要“親兄弟明算賬”進行索賠,對此該加以體恤,而不是進行道德綁架,要求其放棄索賠的權利。
(2017-09-22)
由於災民氾濫,吳聘無法看着災民這樣捱餓下去,吳聘決定開倉放糧,開始着手安排放糧施粥之事。分配好人員,還講了幾點要注意的事項。
周瑩聞聲而來,也想要加入施粥隊伍中,吳聘原本不想讓她拋頭露面的,但是周瑩一再堅持,吳聘也只好答應了。
大部隊趕到現場之後,災民實在太多了大家忙得不可開交,周瑩也開始幫忙煮粥。
由於災民實在太多了,煮粥速度實在來不及,這些災民有的怕吃不到就一直擠到前面,這使得很多災民也跟着慌亂了,全部都爭搶着要粥,這不把施粥隊都往裏擠了,快把粥棚都擠壞了。
周瑩被擠得撞到了棚柱上,咔嚓,棚柱斷了,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吳聘衝了過來用身體護住了周瑩。
吳聘這下把周瑩嚇死了,因為吳聘大病初癒,要是又出個三長兩短,真的就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看着周瑩那麼着急自己,吳聘也是很欣慰。
(2017-09-05)
鄰居家的狗把他老母親的命救了。
我姥姥的鄰居家是三世同堂,孩子一個房間,夫妻倆一個房間,老母親和狗狗一個房間。某天深夜,老人突發心臟病,但是不能動也不能出聲,狗狗不知道怎麼發現異樣,急急跑去夫婦卧室,強行把男主人拉到老人卧室,男主人及時叫了救護車,老人有驚無險。
狗狗是鬆獅,性格淡定,出外散步也不和院裏的狗狗玩,一副虛懷若谷的樣子,最大的愛好就是趴在陽台上往下看,之前也沒聽過表現出什麼驚人的才智,此舉讓它一躍成為“別人家的狗子”。
(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