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時分,一對夫妻臨時外出,留下4歲的兒子獨自在4樓房間裏睡覺,半小時後父母回家發現兒子墜樓身亡。父母認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狀告房東索賠17萬。法院:家長監護不力有重大過錯,房東擔責15%,賠償5萬餘元。(廣州日報)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劉老四81368147”:房東無責!房東沒有義務幫房客照看小孩,房屋有不安全因素你可以不租此房,或更加細心照看小孩,你當父母要擔全責!
網友“我在屋檐下24608495”:租房需警慎,有老人有小孩的一律不租,到頭來還貼錢,奇葩的法律
網友“毅哥仔2”:這情況房東應該要他們賠錢,死了人變凶宅。
網友“長風萬里47”:等會兒,房東憑什麼要賠錢?就問憑什麼?
網友“小喬79677885”:光告一個人不行,誰蓋的樓?誰鋪的地?誰做的窗户?順便説一下把醫院也告一下,誰給接生的?下回多生幾個能多得倆錢
網友“吃肉喝酒的佛爺”:有房子租出去的趕緊回家,把門窗砌上吧,房租不要了,實在不行把房子直接送給租户,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