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即將截止!每年最高領取3600元!符合條件的涿州人快去申請這項津貼...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綜合

為進一步落實《河北省老年人優待辦法》和《涿州市高齡津貼發放實施細則》,我市繼續為全市高齡老人發放高齡津貼。經市政府研究批准,我市2020年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劃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次為年齡100週歲及以上老人,津貼標準為3600元/年;第二檔次為年齡90至99週歲老人,津貼標準為1200元/年;第三檔次為年齡80至89週歲老人,津貼標準為600元/年。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户籍一年以上、年齡在80週歲及以上的所有城鄉高齡老人。(申請人在外地居住的,應提供本人健在證明。)

二、辦理程序

(一)申報。由年滿80週歲(1940年7月31日前出生)老人本人或委託他人向所在村(居)委會申報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審批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三份)、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三份)、銀行帳號(複印件三份)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張)。户口簿與身份證不符的,以户口簿為準。截止到8月24日,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的,視為主動放棄。

(二)初審。村(居)委會收到申請後,須在5個工作日內對高齡老人的基本情況進行入户核實,審查申報人是否符合規定。同時,村(居)委會對本村(居)所有申報對象在村(居)委會公示欄上至少公示7天。無異議後,村(居)委會提出初審意見,將符合條件對象的審批表和户口簿、身份證及銀行帳號的複印件等材料於8月31日前上報鄉、鎮、辦事處民政科。

(三)複審和審批。鄉、鎮、辦事處民政科對各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逐一進行復審,對有疑問的申報對象要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同時對各村(居)委會上報情況進行彙總,將本轄區所有申報對象在鄉、鎮、辦事處政務公開欄上至少公示3天。無異議後,鄉、鎮、辦事處民政科提出複審意見,經鄉、鎮、辦事處主要領導籤批後,於9月10日前報市民政局備案。

三、資金髮放

高齡津貼每年申請、發放一次,發放時間安排在每年老年節之前。市民政局負責對各鄉、鎮、辦事處上報的材料彙總後,向市政府申請專項資金併發放。

涿州市高齡津貼審批表

注:此表每年填寫一次。一式三份,村(居)委會、鄉(鎮、辦事處)、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來源:涿州市民政局

運營:張淑琦

責任編輯:謝鵬

監製:王金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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